今天,是骚动过去后的第285天了。约翰今天早上叫等他,说是要接我去见一个朋友。
我和平常一样,六点半起床,下床刷牙洗脸,穿上那身黑蓝色帽衫,等着约翰的到来。
我突然想起来,他跟我说过今天下午三点多才到,考虑到现在才早上八点,我不得不找些事情消磨时间了。
我拿起那本前天才买的小说看了起来,小说的主角是个有理想的演员,但可惜眼高手低,没有人资助他。
后来他又前前后后换了13个工作,生活还是很难维持。他被困住了,就像在泥泞中打滚,并且鼻青脸肿,想
要挣脱这种环境,但是没有办法,“——就像我一样。”脑海中的声音说道。但没办法,你还是会好好的活着。
主角时不时会去做一些可笑荒诞的事情,比如他有一次为了吸引一个助理导演的注意而把自己打扮的像一个
19世纪美国南方妇女,并模仿女人的声音亲切地问助理导演:“先生,能考虑给我一个角色吗?”
助理导演确实被吸引到了,还用手机把他录了下来,这惹怒了主角,于是主角又和助理导演吵了起来
吵着吵着,助理导演骂道:“你知道为什么没人用你吗?因为你就像头猩猩!什么都要毁灭!”
主角却回道:“那我就是那头最好的猩猩,而且是最性感,最有魅力的,没人能演猩猩演得比我更好!
对我来说,舞台就是战场,而我会赤裸着身子奋勇战斗!”
助理导演对此回答:“好了,战斗结束了,把衣服穿上滚回家吧!哦,我忘了你现在已经穿着了。”
就这样,在这富有戏剧性的剧情里,主角又陷入泥潭之中。真实世界也不过如此吧。
不过我更喜欢关注那些小人物,我认为他们更能反映这个时代。主角的女友,一个舞女,还有他的邻居
桑迪太太和她又爱又恨的狗,似乎在文学作品中重新创作才是我读书的乐趣。
这时,我的猫,吕米埃跳到了我腿上,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大概是在找我要食物。
我便站起身来,穿过我狭小的卧室,来到厨房,拎起墙边的一袋猫粮,再来到客厅的那面大镜子前,捡起
地上的碗,用手抓了两把猫粮,然后轻轻地放进碗里。吕米埃很快跟过来了,把头伸进碗里。我抚摸着他,
并说道:“ 宠猫,竟然和你酷像,深邃冰冷,锋利似投枪。(1)”很快,我又回到我狭小的卧室里继续看书了。
到了中午,光线透过厨房阳台的窗户,再透过我卧室的窗户,我感到有些刺眼,便把书放下。
看了钟表,已经十二点半了,我带着饿意,来到客厅打开冰箱,里面只有一瓶啤酒和半瓶牛奶,
还有昨天剩的两块披萨,又不感到饿了。索性泡了杯红茶,然后继续看书。
又过了一会,时针指到三上,我想约翰已经快来了。我又想到他说要带我见个朋友,
虽然我并不在乎,但是还是稍微打扮一下吧。于是我又脱下帽衫,换上了一件在稍微正规的场合才穿的
衬衫,不得不说,这件衬衫的扣子有些紧。趁着还有些时间,我又整理了一下我的头发,尽量把它们压平。
待我整理好后,约翰打电话给我,叫我下楼。我穿上鞋,走之前确保所有窗户都是关着的,防止吕米埃跑出去。
我出门后,正准备掏出钥匙给门上锁,但还是不放心,又特地回去看了一下。
当我锁好门时,想到约翰在下面等待,又急急忙忙的跑下楼去。虽然住在三层,还是需要些时间。
约翰开着他那辆红色的皮卡,我小跑过去,他为我打开车门,让我上车。
我迅速上车然后系好安全带,约翰对我说:“你又在为你的猫担心吗?”
我点了点头,说:“是的。” 他笑了一下,发动了车子。我看了他一眼,我注意到他的胡子又浓了一些。
我隔着车窗看我家所在的那栋红色小楼,在视野中越来越远。
很快我们沿着西90号街区一路向西,然后拐弯南下,来到西91号街区,再沿着米德大道,继续南下,
不远处是奥克朗高中,我的母校。这里的路我真的熟的不能再熟了。我对此感到无聊,但是正是因为无聊
所以才只能这样想起每一条街道。这可能就是人类奇怪的地方吧。当你做一件事情时,你会突然忘记做件事的原因。
你甚至会忘记这是什么,就比如盯着一个字看,你会产生神经疲劳,那是一种陌生感。在法语中,这被叫做Jamais vu
(似曾相识)。而对我来说,这是不能容忍的,因为字不再是字,只是些歪曲的笔画,而这又是一种遗忘,
一种阉割,它使一切退回到了无意义的状态。我对此感到苦恼,但无能为力。
很快约翰带我来到一家中餐馆,我好像在这里吃过几次饭,但没多大印象。我们来到一张桌子面前,那里坐着
提姆和托尼—— 我的老熟人,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亚洲面孔,应该是中国人。
“这是他吗?”他们中的其中一个问道
约翰回答:“是的,就是他。虽然还需要培养,但是完全可以信任。”
接着那几个人私下里嘀咕了几句。
约翰在一旁问我:“如果有人跟你同居你不会有意见吧?”
我先是有些惊讶,但很快这种惊讶就消失了。我只是淡定的回答:“不会。”
“那就好。”约翰说。
这时,那几个人里头站出来一个穿着黑色夹克,戴着棒球帽的男人站了起来,对我说:“我姓李,不过叫我莱昂就好。”
“我叫米歇尔.”我介绍道,他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们就坐在这里,约翰他们跟那几个中国人聊了许久。
我不知道他们具体在聊些什么,大概是关于下次骚动的准备和谋划,这我也无需有太多了解。
我更多的是把注意力放在莱昂身上,他大概30岁出头,长得还算英俊,下巴上有些胡渣.
穿着一身军绿色外套和黑色运动裤。
除此之外,他的身体也很结实,再加上这些人筹划干的事,我有理由相信他可能当过兵或受过一些军事训练。
不过这都无所谓了。
说实话,我本身是有点讨厌暴力,但我不得不承认确实没有别的办法,可我也不想参与进暴力活动本身之中。
因此我只是一个同情者,正如约翰所说,我可以信任,但不代表我跟他们就是一路人 ———— 我是个局外人。
很快天黑了起来,一是因为已经到了晚上,二是因为快要下雨了。天气真是变化万千,中午还是阳光明媚,到了
这会儿却是乌云密布。我们几个吃过点东西,我又要了杯啤酒。饭后,我们离开餐厅,外面下起了大雨,约翰、我跟托尼和提姆
挥手告别,莱昂也跟他的同伴告别,随后我们仨上了车。
伴随着引擎的轰鸣声,借着一天的疲倦感和刚才的那点醉意,我躺在座椅上,渐渐的眯上了眼睛。
隐隐约约中透过那布满水汽的车窗,霓虹灯光在我眼中变的无比抽象,我知道我又将在这座城市中迷失,晚安,“巨肩之城”。
(music: 《Piano Sonata:III. Placid, simply》)
注:
(1):此处引自《恶之花》(波德莱尔)中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