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卫军总指挥部秘书将军杨谷余(正四品中)向会议成员通报了关于组建军法执行大队的情况。决定由杨谷余兼任军法执行大队长,京畿卫军军风处长张让常(正五品上)任副大队长。
军法执行大队参谋官郭开昌(正六品上)率工作组到京畿卫军第三营调查,京畿卫军第三营驻地在泉京州徐北府,总兵官浦卫业(从五品上)被工作组抓捕,审讯后,交由帝卫右军监管所看管。
上州府衙门(上州府监察史衙门、上州卫军、上州按察使署 )接到 中行诸州处置使办公室与京畿卫军总指挥部的联合协查书,中行诸州处置使要求配合京畿卫军有关人员对京畿卫军第三营总兵官浦卫业(从五品上)在上州的财产等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