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难度较大,错误率较高。
重大误解的本质系对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识错误,包括三种类型:(1)对行为的性质认识错误(如误把有偿当无偿);(2)对对方当事人认识错误(如把张三当李四,注意: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认识错误问题);(3)对标的物认识错误(包括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
A项考查遗嘱的性质和效力,关键词为“误将”。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考查事实行为的认定,关键词为“误将”和“予以使用”。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的行为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从物权的视角分析,该行为属于“添附”;从债权的视角分析,该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但无论是添附还是不当得利,均属于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不存在效力问题,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考查对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关键词为“误以为”和“予以使用”。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的行为属于对行为的性质认识错误,构成重大误解,其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故C项正确,当选。
D项考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关键词为“精神病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系客观事实(事实判断问题),不存在认识错误问题。乙作为精神病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D项亦错误,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