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新时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以下简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意见》指出,构建全面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而从持续完善监督制度、严格落实监督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三个方面出发能更好地构建全面监督体系,从而以监督体系之手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持续完善监督制度是构建全面监督体系之基,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根本依据。过去由于监督制度方面的不完善,导致依法行政水平受限,出现了执法不力、覆盖面不全等问题,但是随着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后,监督制度也逐渐完善起来。在未来,还应继续完善监督制度,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多维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严格落实监督职责是构建全面监督体系之要,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强大动力。履行职能和落实责任是严格落实监督职责的两个关键。一方面,要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抓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分解落实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职权和责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
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是构建全面监督体系之本,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源头活水。一方面,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效能和效率,例如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另一方面,可以开通微信、微博、小程序、电话热线等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积极发挥群众力量,众人拾柴火焰高,将依法行政水平推向新的高度。
以上将完善监督制度与落实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式一体化高位推进,更好地构建全面监督体系,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开通“绿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