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识花蜻蜓
01.
小兰转到我们班的时候,文文静静,不敢抬头,不敢说话,好多天,都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呆呆地望着窗外。
老师让她回答问题,她满脸涨得通红,吞吞吐吐,声音小的像蚊子一样。老师生气,罚她站着上课,于是,每天,几乎都能看见她站立的身影。
后排的小刚,是我的同桌,他总是用手指点点她的背,拉拉她的马尾,让她帮忙捡地上的笔。
后来,她只要感觉辫子的重力,就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东西,回头扔给他。说来奇怪,小刚的东西老是掉在她的身后。
之后,上课再回答问题,小刚都会偷偷告诉她,她被罚站的次数也少了。更奇怪的是,小刚一直坐在她的身后,从初一直到初三。
久而久之,她说话不再柔声细语,她会肆无忌惮的笑,搂着小刚的脖子称兄道弟,在课堂上看漫画,在网吧打游戏。
直到后来,她撞见了另一个男生,如一滴水,瞬间在大气层撞见雪花,眼睛里有了能融化寒冬的光芒。
有一天,她打游戏输给我,便不得不向我透露一个秘密。她说,她喜欢上了一个男孩。
我问:“是谁?”
她说:“戴眼镜的男孩。”
我推了推小刚鼻梁上的眼镜,觉得,得了真近视的可能是小兰,模模糊糊地能把地瓜看成青蛙。
02.
自那以后,她不再去网吧,不再穿宽松的衣服,她认真做笔记,抱着数学题,一遍又一遍解析。然而,她的试卷上,还是落满大大小小的红叉 ,她还是那个差等生,好像所有的努力,都和她没有关系似的。
小刚厚着脸皮打趣对小兰说:“我不嫌弃你,真的,我也不学了,我等你,大不了我们一起坐最后一排。”
小兰推开他的身子,忽地转过身,脸成了热锅里的虾仁,又红又烫。小刚扭过头,看见后排的良辰,正从眼镜盒里取出眼镜,往鼻子上放。
他啪的一声摘下眼镜摔在桌子上,镜片分裂两半,震得我从约会的美梦中醒来,望见他那一双哀悼的眼睛,以为自己穿越到了灵界。
小兰的成绩一如既往,可她还是经常笑,小心翼翼地涂上唇彩,和同学优雅地玩闹,眼光时不时地撇向良辰,他笑时,她就开心,他难过,她就沉默。
小刚除了上课,便不再戴眼睛。他经常拿错衣服,袜子分不清正反面,举着我的饭卡买饭,世界一片混乱,就差去女厕所小便了。
03.
有一段时间,小兰发现良辰和班里另一个女生走得很近,他们一起写作业,一起帮老师组织班会,笑起来,四目相对,眼睛里满满都是故事。
她在纸上画了两个小人,开始,我以为她要画个圈圈诅咒他们,女生的心理,就是这么幼稚可笑。
没想到,她又画一条直线,在小人下面写着第一,和第四十七。原来,那两个人像,是她和那个女孩,那一条直线,是她们之间的差距,弯弯曲曲,那么长,那么难以逾越。
她一个人趴在桌子上,敲着脑袋,拿着笔在书本上画来画去,铅笔断了,书页上被戳出一个个小洞,这洞里,慢慢有液体渗进。
小刚把她拉出来,在摊前的小桌上,摆满了脾酒和羊肉串,之前,我们一起去网吧打游戏,赢了时,总会撸起袖子,这么大吃一顿。
小兰要了一份酸辣粉,埋着头使劲往嘴里夹,一抬头,不知是太辣还是太烫,嘴唇都肿起来了,泪眼汪汪。
她哭着说,如果我成绩好了,是不是就能和他一起讨论问题,他是不是就会喜欢上我?
那天晚上,小兰没有喝酒,倒是小刚,把小兰的那一份全喝了,喝得胸前裤子上都是。我拖着他回到宿舍,被老师发现,罚我们在操场跑了十圈,跑到最后,感觉心脏都要从嘴里跳出来了。
跑完,我们瘫在地上。小刚说:“爽吗?”
我说:“真特妈爽。”
他说:“爽就对了,这就是心跳的感觉,不由控制,像快死了一样。”
我把手按在胸膛上,感觉它有力地一起一伏,原来,这样的感觉,叫做爱情。
04.
夏天时,炙热的太阳,火炉一般挂在考场外面。小兰在教室里答卷,额头的汗珠,顺着脸颊滴滴落在卷子上,晕出一小片潮湿的汗渍。
出了校门,她的脸上湿漉漉的,不知是汗,还是泪水,脸上的痘痘被蛰的微微生疼,她胡乱抹一把脸,迎面撞上了在门口等待的妈妈。
“考的怎么样?”妈妈焦急地凑过来问道。
“哎呀,别说了。我去,太热了,太热了,要死了。”小兰边说,边加快脚步。她不想让妈妈看到她脸上的挥汗如雨,更不想看到妈妈眼中的期待落空。
还没走远,她便听到妈妈的脚步声,一声一声直落在她的胸口上,沉重而失望。
高考后,良辰和女孩一起考去了南京,小兰贷了两万块钱,留在山东上了大专。
她不能听父母的话,辍学去打工,那样他就永远和他失之交臂了。
她没有复读的机会,因为弟弟妹妹还在身后穷追不舍。她知道,她走的每一步,都要咬紧牙关,都要迎难而上,哪怕她没有学习的天赋,永远是个差等生,但只要她不放弃,就能离她心中的目标,越来越近。
05.
上了大学以后,我很少再见到她和小刚。只听同学说,她为了减肥,每天在操场跑步。为了攒钱,每天做两份兼职,中午去食堂卖饭,晚上给一个小学生做家教。辛苦,但每次面向南方,她都会面露微笑。
只知道,她去了南京两次。每一次,都是以旅行的名义,顺便看望一下老同学。只是每次,她都看见,在良辰的身边,都有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每见一次,身上的味道,便换了一种香味。
爱上不该爱的人,敲了不该敲的门,是人生最凄苦的悲情,有些梨花带雨的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就算是有爱,也爱得辛苦,如履薄冰,甚至万劫不复。
返程的火车上,她一个人站在过道里,四周充满了刺鼻的泡面味,和嘈杂的人群声。她只觉得自己的内心好空荡,好沉寂,好像永远都没有人会看见,会安慰。
第二年,她偷偷考了本科,考上了,但是她没有去上,这一次,不是因为没有学费,而是,她考上的,不是南京的那所学校。
在老家时,我们聚过一次,每次,她都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回复到之前假汉子的状态,喝醉了,就哭着说,她现在相信了,有些东西,命中注定,永远追不上。
小刚变得很沉默,酒也喝得少了,他扶着醉了的小兰,听她语无伦次问着为什么,为什么。接着停下脚步,在他的怀里,腾空翻江倒海的胃。
后来,小兰离开了家乡,去了外地工作。
小刚没有考研,他说:他不需要那么高的学历,他只想普普通通的,离自己喜欢的人更近一些。他说,他想挣钱,先挣个两万,再挣个首付,再挣一个安稳的生活。
三年以后,我接到他的结婚喜帖,喜帖上,熟悉的字体潇洒地写着:李大刚,王兰兰。
婚礼当天,他们当着亲朋好友的面,相互交换戒指,小刚拿着话筒对她说:“我也许不是你最优秀的选择,但我一定是最正确的。我们在一起不是偶然,是我用十二年的时间,一点一点将它变成必然。兰兰,我爱你。”
对面的小兰早已泣不成声,那句我愿意,声音又颤又小,但足以让所有人听到。
我站在台下,还没入桌,便已觉得眼睛里、胃里涨涨的,全是狗粮。
05.
忍住眼泪,想出来透透气,忽然看见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快速地从婚礼中闪过,我走过去,看见礼单的最后一排,有一个醒目的大红包。
我一路跟出来,在酒店的外面,正和他撞上,愿来,那人正是良辰。
几杯酒下肚,良辰神情沮丧,举着酒杯说:“原本,这个婚礼的主人,可以是我的。”
我疑惑不解。
他说:“她喜欢我,我一直都知道。大学时,她来找我,我也很想和她在一起的。可是小刚来找过我,他帮我还了两万元的债,让我和她保持距离。我现在好后悔,可是太晚了。”
夜风清凉,酒店里一片欢歌笑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