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毕业季,但学生们最终能不能顺利毕业,还要取决于毕业论文的考核结果,盲审是其中关键一环。最近,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吕德文教授在网络上公开发文表示他所指导的一篇博士论文遭遇了恶意评审,他所引述的匿名评审意见对这篇博士论文的总体评价是:不合格,不同意答辩。目前,学院已知晓并介入了吕教授反映的问题,最终结果还没公布,但它把一个长期以来存在争议的问题带到了台前。
目前,盲审制度在毕业生论文尤其是硕士和博士论文中普遍实行,每个学校的具体要求不同,但总体上学位越高,盲审的要求越高,覆盖面越广。一般来说,学校对博士论文都有盲审的硬性规定,并且“一票否决”,即只要数位盲审专家中有一位认为该论文不合格就不能进入答辩流程,接下来要么申诉,要么做重大修改后重新送审,但无论哪种操作对学生来说都有延期毕业的风险。
因此,对博士生来说,盲审通常是最令人紧张的环节,那无数个殚精竭虑、令人头秃的写作日夜还不是最煎熬的,等待盲审结果的这段时间才更加让人寝食难安、备受折磨。
我也曾经历过这段殚精竭虑、令人头秃、寝食难安、备受折磨的岁月,所以今天作为盲审专家完全能够与各位论文作者共情。也正因为知道自己的评审意见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能影响他们的前程,所以我对自己有两个基本要求。
第一,不评审完全不熟悉的研究。同一个学科内部是有细分研究方向的,因此即使在同一个学科领域内评审,依然会遇到不够熟悉的研究议题。虽然从“大同行”的角度来说不至于无话可说,但从“小同行”的角度来说可能给出不够专业的意见。
第二,仔细研读论文,给出的批评意见要经得起任何质询。其实,盲审给出“不合格”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尤其是近些年来,毕业论文的质量把控要求有所提升,“不合格”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是严格要求的表现,但前提是评审意见要经得起推敲。给出“不合格”意味着,作为评审专家,也需要做好被质询的准备。
其实,与盲审制度配套的“申诉”制度就是对专家质询的通道,你可以进一步阐释自己,也可以对专家的意见表明态度,虽然这个环节对于最终评审结果的影响因人而异,但它对双方的意见表达来说都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保障。
在我这些年的盲审经历中,也给过两次“不合格”。这两次我都是对论文进行反复阅读,逐条推敲并写下详细的评审意见。我当然能够想象作者收到这样的评审结果有多沮丧,但对于这两篇基本研究要求都没有达到的论文来说,如果不给出这样的结论,我无法面对自己的专业身份。这两次给出的“不合格”后来都没有收到申诉意见,我想他们对于评审意见应该是基本认可的。
其实每年盲审对我而言,不仅是替别人干活,也是学术交流的一种形式。在评审中我能看到新问题、新观点、新方法和新进展,这本身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而“双盲”(即论文作者和评审专家互相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评审过程更加纯粹,即最大限度地依据论文本身的质量做出评审,而降低其他因素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认为盲审制度是有其合理之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