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有一著名字谜,谜面是“萤”,谜底是“花”。众人不解其意,遂颦儿解释道:“萤可不是草化的?”
也许古人见枯草之中萤火腾空而起,便心生荒谬,以为熠耀之辉以草化成,才有了曹公的《石头记》中的这个谜底。尽管是谬论,可我还是愿意相信这荒唐言论,也愿意追随萤虫那执着的灵魂。
《礼记·月令第六》载道:“季夏之月,腐草为萤。”无独有偶,晋人崔正熊的《古今注·鱼虫第五》载道:“萤火,一名耀夜,一名景天,一名熠耀,一名丹良,一名磷,一名丹鸟,一名夜光,一名宵烛。腐草为之,食蚊蚋。”《菜根谭》亦载道:“腐草无光,化为萤而耀采于夏夜。”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生命的轮回周而复始。也许不甘心就这样葬身尘土没落于世,也许恨透了遗世独立无人问津,也许仅仅是为不辜负自己的执着,季夏三月,颓废在淤泥中的枯草断茎腾空而起,化作一只萤,生于夏末,止于秋初,随着二十余个朝暮的推移微光渐断,直至生命终结。它在这二十多个黑夜里发出微不足道的光,不如华灯明亮,不如月辉皎然,但对于它来说已经足够了。
可是它到底在执着些什么呢?我不懂,因为我不是它,我能懂的,只有我自己的执着。
我不是一朵花,也从未想过做一朵花,更不曾想过要按捺心思摒弃执念,我只甘愿做一株草,一株终归化身为萤的草,也算不枉在这尘世里沉沦一生。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一个文学梦的呢?记不清了,也许最初只是沉浸在盛世华章的风景里不能自拔,爱那一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这份喜爱愈演愈烈,时至今日,近乎痴迷。
中学时候作文不错,曾经一篇文章全校闻名。可是越是那样,越会把对于文学的这份热衷变得庸俗荒唐而又不纯粹。那段时间的我急功近利,一味想要使自己的作文得高分,一味想要听到赞赏,直到事与愿违的那一刻,我才发觉,自己已经辜负了对于文学的初心。
“腹有诗书气自华”,但我认为,气质是被动的流露,除此之外,还应该有主观的表达。所以,我认为热爱文字的人也一定要用文字将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写出来。另外,热爱至上,我喜欢文学就该喜欢它本身,就不能用虚荣心去玷污它。最后,即使我所热爱的东西为人生锦上添花,也要记得,对于初心,莫失莫忘。
人生百年如白驹过隙,在宇宙的浩瀚里,又何尝不似黑暗中的萤火?腐草为萤,我亦愿为萤,只争朝夕地用生命诠释自己的执着,通过文字表达对于文学的热爱,哪怕百年之后一切已成为过往云烟,天地也仍然会记得我曾经发出的微弱的光。
亲爱的陌生人呀,那你呢,你又在执着些什么?你不必告诉我,我只希望你也做可以一只萤虫,终其一生,初心不负,执着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