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教育本是一个健康、完整的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年来,人们把惩戒教育视为洪水猛兽,致使惩戒教育在教育体系中没有位置,现实中惩戒教育也是屡屡被人打脸,屡屡受到阻挠,惩戒教育可谓步履维艰。可是,从目前的教育现状看,教育教学中若再不把惩戒教育纳入其中,恐怕受伤的就只能是我们的基础教育了。但是,令人庆幸的是近日有媒体已公开呼吁把惩戒权还给教师,可以说这个呼吁是值得肯定的,之所以这么认为,原因有二:
1.说理教育不是万能的。教育学生当以说理为主,这是对的,因为这种方法对绝大部分学生而言,是有效的,但对一小部分学生来讲,说理教育根本就行不通。这种情况在这个日益浮躁的社会里可以说已经是屡见不鲜了。因此,赋予教师惩戒权,实施惩戒教育,实乃当今教育指必须。
2.惩戒教育乃教育健康发展之必须。综观古今中外教育,没有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时代的教育放弃过惩戒教育。就时代而言,我国古代的教育十分重视惩戒教育,像古书上提到的“夏楚”,近代以来大家非常熟悉的“戒尺”等,都是教师惩戒学生的工具。就国家而言,新加坡是当今世界的发达国家之一,但新加坡的教育是出了名的重视惩戒教育的国家。另外,像亚洲的日本、韩国等同样未放弃惩戒教育。因此,教育要健康发展,必须把惩戒教育放到其应有的位置上。
那么,如何把惩戒权还给教师呢?笔者以为,得从这三个方面来努力:
1.立法是实施惩戒教育的根本保证。要真正实施惩戒教育,国家层面的立法是重中之重。只有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惩戒教育、明确了教师的惩戒权、明确了实施惩戒教育的主体、权利、责任,惩戒教育才有可能真正在教育领域推开;否则,惩戒教育永远是美好的空中楼阁,可望而不敢即。
2.教育主管部门必须成为实施惩戒教育的坚强后盾。在实施惩戒教育上,教育主管部门必须挺直腰杆,敢于担责,敢于同不遵规守法的“校闹”家长较真,敢于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教师才敢于依法惩戒,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这个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如果还像目前许多媒体曝光出来的那样,不敢担责、不敢履责,一出事情,斧头就砍向教师,恐怕惩戒教育永难在当今社会生根发芽。
3. 教师要转变观念,依法治教。这些年,惩戒教育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这里除了学生的因素、家长的因素之外,教师自身也有一些必须转变的东西。
首先,教师要明白,惩戒乃教育的一种手段,它不同于毫无原则的打骂,因此,对学生实施惩戒一定要从教育的角度出发,拿捏好分寸。其次,对学生实施惩戒,一定要有法律意识,要依法惩戒,不能不加节制地、没有分寸地去惩戒学生;如果这样做的话,恰好走上惩戒教育的反面。
第三,实施惩戒教育,一定要清楚接受惩戒教育的学生的承受力。换句话说,这个学生承受力强,能接受惩戒教育,则实施之;学生承受力弱,思想观念较极端,态度蛮横,则要考虑家校联合、综合施策,只有这样去做,既能减去可能给教师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又能达到教育的目的。
总之,以立法的形式将惩戒教育纳入现行的教育体系中,是当下基础教育的现实要求,唯有这样去做,我们的教育才能健康发展,我们的孩子才能健康成长,我们的事业才能后继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