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认为人类获得知识的途径——通过因果关系归纳——只不过是依赖“惯性”来确定的并不能保真的推理方式,并因此否定了用有限的知识构建世界本质的理论的做法。在他看来,在因果关系之中,似乎存在着一些我们不能认识到的“神秘的力量”,这颇有点不可知论的味道。
从书名可以看到,本书的重点在于“人类的理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所以休谟在开篇就简要地探讨了在理解中所倚重的“观念”及其联络方式。
休谟把人心中的知觉分为思想或观念和印象,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强力和活力的不同,前者不如后者强烈和活跃,因为后者是直接植根于丰富鲜活的感觉经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