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有个楚国人李斯官居宰相,最后以处死刑的方式告别这个世界。临刑前,李斯对他的儿子说:“我渴望能像以前那样和你一同牵着我们家的黄狗、带上猎鹰,出城去捕猎狡兔,那时父子俩有多自在啊!可是,现在那里有那样的机会呢?” 。
说完后父子二人相对痛哭,哽咽不止。不仅李斯父子皆被腰斩,而且还连累了父母、兄弟、妻子也全部被杀。缘由是别人诬陷李斯长子李由交结强盗为因,诛三族于咸阳。
李斯临刑问斩时所说的言外之意,只是后悔与其有今天的富贵而死,还不如仍过着当初贫贱的生活。但他何曾想到当年恣意捕猎,那些狡兔遭逢鹰犬追杀,胆战心惊,惨不忍睹的场面。不正像今天自己命罹斧钺的凄惨吗?狡兔遭灭群,你如今遭灭族,因果报应,丝毫不爽。殊不知当年造了杀生之罪,反而心存羡慕,所谓“至死不悟”者像这李斯父子二人啊!
经云:如是因、如是果,自作自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百业经》中说:“前世所造的业,无论是善是恶,其业果绝不会成熟于外界的地水火风上面,一定成熟在自己的五蕴十八界上。”世间为人,无论时时、事事、处处必须心存善念,自他相换,敬畏因果,谨慎取舍。切勿一时糊涂,造作下堕因,业报现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