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家大院》写的是在旧时代背景下一个不起眼的大杂院里,公公,小姑子,丈夫欺负小媳妇,最终导致她上吊自杀的故事,随着王家小媳妇的惨死,让我们看到了作品的深刻意义不仅仅在于作者真实地描写了一个年青劳动妇女的充满血泪的生命史,更在于他扣住这一悲惨现象,深挖悲剧的根源,使读者从作品迸发出的强烈的批判光芒中,看到当时社会的真相,从贫民窟司空见惯的生命史中挖掘底层劳动人民的悲剧根源,揭示整个民族精神文化的痼疾。
一、旧时代女性的悲剧人生
老舍以王家小媳妇的死作为全文的主线,刻画了在柳家大院里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并特意把女性放置在家庭这个环境中,来表现她们的生存状态,同时表现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情况。小媳妇和老王的儿子相差十岁,是当初老王花了一百块钱的彩礼为儿子娶的媳妇,为了儿子的婚事,家里面还负了债。在那个时代,与其说是用彩礼娶的,不如说是花钱买的。按照老王被扭曲的物质观,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拿媳妇出气,不是这个不好,就是那个不好,不是看这里不顺眼,就是看那里不顺眼。他看待媳妇就有如在看待一件物品一般,这件物品不能有自己的思想,不能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这样的环境里,小媳妇根本毫无地位可言,和被圈养的牲畜有什么区别呢?毫无人的基本尊严,是一个非常无辜又可怜的小人物。尽管她小心翼翼的躲过每一个黑夜,但是,在醒来后阳光普照的世界,她依旧是没有温暖的。在丈夫回来的那一天,在两个自诩为“文明人”的挑唆下,丈夫小王使出了浑身力气打在她身上。奄奄一息的她陷入了深不见底的绝望。在这个世界上,她看不到希望,看不到拯救,自己一个人孤独的生活在黑暗之中,活着和死去又有什么区别呢?于是她选择了悬梁自尽,没有死过怎么知道不会比活着好呢?
小媳妇这个悲剧中心的人物,老舍在文中并没有花很多笔墨,只是简略的从侧面勾勒出她那可怜的身影。小媳妇的肖像神态是:“长得像搁久了的窝窝头,一脑袋黄毛,永远不乐,一挨揍就哭”。描绘了她由于严重营养不足又黄又瘦的形象。在大杂院出,没有人听得到她的声音,因为在暴虐之下,“她连说话都忘了怎么说了”。“妇者,服也”,在那男比女尊的现实里,她只能像幽灵一样,永远倦伏在生活的角落里痛苦地呻吟。她生前被当作商品出卖,死后又被作为敲诈钱财的工具,人间还有什么比这更悲惨!小媳妇最终是死了,她的死是苦难的终结和逃离,更是对丑恶世界的控诉与批判,但这种力量太微弱了,萤火照不亮黑暗的天际。或许只有对生活失去希望才会上吊自杀,她才能脱离一直欺压她的王家及轻视女性的社会。
小说中的其他女性,依旧逃脱不了封建旧时代的枷锁和桎梏。如张二嫂,张二嫂是周围邻居中最独特的一个,敢于为小媳妇萌发善心。她是一个主动抵抗悲剧命运的人物,性格泼辣,有同情心,有正义感。当小媳妇被打被骂,只有她走到了小媳妇身边安慰她。那种流露出的人性关怀让看惯世态炎凉的人觉得,并不是那么冷。可即便是如此有善心的这样一个人,依然逃脱不了这样悲惨的命运。小媳妇的死被诬陷为张二嫂挑唆,当张二得知自己媳妇惹了祸,张二毫不犹豫的不问青红皂白就对张二嫂动手,可想而知,当时的社会,打媳妇是一种风气,被继承了千百年的“优良风气”,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女性自古以来就是弱势群体,地位卑微。诚如张二嫂这般有善心之举的人,也依然免遭不了命运的毒打。
还有一个“又贼又坏”的二妞。姑嫂敌对原是封建家庭的传统矛盾,但二妞更坏,因她“是由那个洋人供在着在一个工读学校念书”,沾上了‘文明”的毒,和她老子——老王一样,“够着有钱,往高处爬”自诩为女子生“一万多个看不上她的嫂子”,整天觅缝给嫂子小鞋子穿,造谣给嫂子使坏。可她无论怎样自认高贵,都逃不脱“穷人家姑娘的悲剧命运”,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正盘算着把她卖出去,更没有意识到她嫂子就是未来的自己。这样的结局使得悲剧之悲达到了无以加复的地步。自打小媳妇死了以后,老王“更看不起女人了”,他为了一个女的损失了百把块钱,现在他要从另一个女的身上捞回来,要把二妞“卖个三百二百的给儿子续娶,自己也捞点棺材本儿。”作为一个女人,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世界里,二妞的价值也不过如此,其命运如何就可想而知了。
小说以算命先生的话为结尾,二妞的命运同小媳妇一样,仍旧是被卖掉。接收洋墨水、有知识的女性在当时社会中并没有彻底改变社会地位。“小王又娶个什么样的媳妇”表明,小媳妇的悲惨命运将在另一位女性身上延续。她们都是下层阶级的女性,她们的命运无一例外都是悲剧收场。只是不同的是,悲剧的程度不一样罢了。她们被人们视为发泄怒火的对象,成为一件更像是商品的人。在这个物质观极度扭曲的社会,她们的人性在金钱的脚下被肆意践踏着,没有尊严和人格。她们生活的地方和明天的道路总是充满了悲剧。
二、杀死小媳妇的“文明”人
小说中的老王,是一个自诩为“文明”的人,他吹胡子瞪眼睛,是因为“文明”人应当应分;在儿媳妇面前发脾气,存心找毛病,因为“文明”人有这派头。可实际呢,老王只不过是一个给洋人修剪花草的花匠,只是觉得自己有了一个洋主子,就自诩为体面人,以能和所谓的“文明人”洋人接近为荣,仅仅是和那些洋人说上几句话,就兴奋的脸上“红堂堂”的,俨然是做惯了奴才,想在更弱的弱势人群面前充当一回主子,好来满足自己的心理。他在家里是暴君,是狼,但在洋人面前却也只是个奴才,是只狗。在小媳妇死后,他先是虎着脸敲诈张二,不成后有奔到洋人家里,像只哈巴狗一样跪倒在洋太太面前,哀求施舍,这人骨子里的奴性可见之深。等他从洋太太那拿到了一百块钱,回到大杂院之后,立马就变了个样——“鼻子顶着天”“混洋事”“还能和洋人说几句话”有洋人“按济”来吓唬房东,而这种态度的变化,则充分暴露了他那无比虚伪的“文明”。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有的人有时候是羊,有时候是兽。在遇到比自己更凶的兽面前,便成了羊;在遇到比自己更弱的羊面前,便成了兽。而老王最为“文明”之处,则是他从不会亲自对小媳妇动粗,而是对她做体罚和精神上的折磨,无耻的唆使自己的儿子打媳妇,放纵自己的女儿——二妞对小媳妇的折磨。
老王不光是旧社会家长的代表,很多现在的父母也是如此,他们没有把媳妇(女婿)当成是自家人,一味地挑三拣四,但凡抓到他们的一点错处会夸大其词的在孩子面前说,耳根软的孩子往往因为父母的一面之词和对方大打出手,最后往往把家给整的分崩离析。有这样的父母是子女的悲哀。
二妞是小说中的三位女性之一,是促使小媳妇上吊自杀的间接人,也是她父亲所谓“文明”的继承人。她和她的父亲老王一样狗仗人势,凭借着自己有过因洋人的供给在学堂里念过书的经历,就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确切的说应该是高人一等,做人做事颐指气使,嚣张跋扈。有着如此盲目优越感的二妞,在自己的嫂子过门以后,自然是没给过什么好颜色。每天都在想着法的找小媳妇的茬,看到她挨打就开心,满足。直到最后,她也还是一如既往的成了可耻的帮凶和施害者。她从父亲那里继承的那一套所谓“文明”,让她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买来的媳妇当然地位低下,当然就能随意的欺负打骂,就应该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在这一对“文明”的妇女面前,小媳妇的命运并非偶然,必然是注定的。而小媳妇的悲惨命运也正是二妞未来命运的预演罢了。
因为小媳妇的死,娘家人来讨要说法,结果又让老王求这求那,欠了一屁股债。现在的老王是人财两空,而等待二妞的便是被老王像商品一样推销出去。即使是亲生女儿有如何,在利益和金钱面前,在他所谓的“文明”面前,只是一文不值罢了。扭曲的灵魂是从来不会讲究人性的。二妞只是无知的加速了自己悲剧命运的到来。二妞会不会明白呢?她曾用自己“文明”的方式“善待”的或许将来正是自己的命运。
小媳妇的丈夫小王,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他对自己的媳妇,虽说是谈不上什么感情,但不会厌恶到要揍她。可是受传统思想的支配和周边环境的影响(柳家大院里,打媳妇是常态,是家常便饭,是一种从很久很久以前就有的风气),父亲和妹妹这两个“文明人”在一旁挑唆,老子“文明”,儿子自然也要“孝顺”,于是他用自己砸石块的拳头,将可怜的妻子逼上了死亡的绝路。小媳妇如若是虚假“文明”下的悲剧女性,他的丈夫,又何尝不是这“文明”的牺牲品。
三、悲惨世界里闪现的一丝光明
老王、二妞和她丈夫可以说都是小媳妇的亲人了,应该是要去照顾这个十七八岁的弱小媳妇,可非但没有,反而处处为难她,老王变着法的折磨小媳妇,没空的时候,就指使二妞替他办,丈夫在父亲和妹妹的挑唆下,最终也对着她动手了,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我”是一个算命先生,老伴早死了,儿子在拉样车,日子也还算过得去。“我”在柳家大院里算得上和老王那吹胡子瞪眼睛、摆派头、虐待媳妇不一样的“文明人”了。因此,在文中,“我”不仅是很同情老王家那个长得像窝窝头似的小媳妇,而且也很不满老王学“文明人”的那身派头。“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可以打妻子,怎么就下得去手呢?为什么小姑子总是搬弄是非来欺负嫂子?难道她就不是一个女人吗?她没有嫁出去的'那一天吗?她就不怕以后有同嫂子一样的命运吗?为什么穷小子要单充“文明”?“我真不明白”,从这一系列的“不明白”中,“我”是一个对旧社会有着清醒思考的人,正如《狂人日记》里的狂人所说,字里行间只有两个字——吃人。从来便是如此,对么?
老舍笔下的柳家大院是以北京为代表的古老城市的缩影,文章通过柳家大院中小媳妇的悲惨命运,折射出中国古代封建女子的乃至整个社会底层人民的悲剧命运,让我们看到了封建宗法制度下的人情百态,看到长期统治着中国社会的封建道德是怎样一步一步蚕食和毒化广大劳动人民的心灵,麻痹着他们的灵魂,使他们变得愚昧、无知、麻木、残忍。杀死小媳妇的不是老王,不是二妞,不是丈夫,更不是大杂院里面的其他人,而是被这样的封建道德文化逐步蚕食和消灭。小说的悲剧性很强,而作者笔下的文字却表现的不是那么强烈,讽刺意味也极为明显,语言平实而又有地地道道的京味儿,使人读后没有思想感情的波折,却能深深触发人们内心的伤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