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头发天生有很多种模样,头皮上的纹路更是不尽相同。小时候我的头发比现在浓密很多,笨手笨脚的我总是被分头路这样的事情而困扰。
我从初三开始近视,从此以后,分头路愈加让我头疼了。我用过各式各样的梳子试图来处理它,小心翼翼地用梳子的前端尖头对着头皮向后滑,每次进行到一半,就已经发现歪了,没有一次是让我满意的笔直。于是我打乱掉它,一遍又一遍地在头皮上捣鼓着。
读小学的时候我开始扎马尾辫,早上洗漱完毕,我就站在水池面前干巴巴地等着准备好早饭的妈妈给我分头路、扎辫子。其实若是扎马尾辫的话,是不用怎么分头路的,扎其他样式,比方说两只香蕉辫的话就很需要了。后来我妈逼迫我自己扎辫子,第一次扎成功之后,我还沾沾自喜地觉得我的手艺比她的更好,看上去更蓬松一些。但当我放学回家顶着一窝散得不成样子的头发回家的时候,那样的想法就彻底灰飞烟灭了。
在我印象里,大多数妈妈给女儿扎辫子都用特别大的劲。我妈也不例外,以前她给我扎的时候,好多次我的鼻子都因为被勒紧的头皮而发酸。
后来我跨区读了一所市重点高中,开始了我的住宿生活。事实上就算是高中的年纪,我强烈的射手本性还是没能让我掌握分头路的要领。在寝室洗完澡、吹干头发之后,我就拿着一把梳子跑到一号床那边,让她帮我分头路。她倒也是从不嫌我烦,毕竟对她来说是三下五除二的事情,她乐此不疲地几乎为我分了三年的头路。
我特别享受那短暂的几十秒,我自认为自己的头皮特别敏感,一点点抚摸和碰触都能立刻感触到。她有一把小小的木质梳子,用前端抵着我的头皮,往后轻轻一拉,一整条整齐、好看的头路就出来了。手法娴熟而温柔,带着靠近她的身体才能闻到的香气。
不过她和我只是很投得来的朋友,并非我喜欢上的女生。第一次喜欢女生是在初中,我忘了具体我是怎么和她熟络起来的,至今让我印象深刻的也就那几件事情罢了,因为从头至尾都是我单方面懵懵懂懂、无知而害怕的暗恋罢了。每天中午,下课铃声一打,我们俩都会默契地一起跑去食堂吃饭。她不是我初中最好的女性朋友,最好的朋友因为身体不是很好的原因,中午都不在食堂吃,于是恰巧我就和她成了饭搭子。
她比我高很多,初中的时候就有了一米七的苗头,坐在前排的我就在打铃之后回头望着她,看到她扑扇着大眼睛冲我一笑,加快步子就走过来了。我们一起买好饭找位子坐定,她喜欢坐在我对面,因为这样可以更方便地讲话。我们似乎什么都聊,因为完全是我单方面萌发的小心思,那时候的吃饭时光来得快和乐。我期待着每天的午饭,想尽着办法哄她开心、让她笑。她的眼睫毛特别长,有三层眼皮,有些时候我盯着她的眼睛看得出神,又难过地收回去。
我还记得有一次午饭结束我们一起散步到小树林,她抓了好几只蜗牛。我们拿废纸给它们做了窝,她把其中一对像是情侣的一只送给了我,我开心了好久好久。我们当然没有任何结果,我也没想过告诉她。初中写毕业手册的时候,她当着好多人的面送了我她打印出来的一张自拍照,上面是她对着摄像头撅着嘴巴,摆出亲吻的姿势。她大声地在班级里说,只有我有。我攥着照片,笑着望着不远处的她,又很快回过了头。没人会懂,也不会有人知道,我的心里是那样撕心裂肺的痛。我们毕业了,再也见不到了。
因为没有机会住校,她连辫子都没有为我扎过。
刚进高中的时候需要新生军训,我的寝室在二楼上来第一间,很多同样是高一的新面孔走进我们寝室来询问是不是同一个班级的。每个班级都会被分配到几个学姐做临时的副班长,结果我碰到了一个眼睛很像她的学姐。她也有着好几层眼皮,带着一副黑框的眼镜,我又惊又喜,紧接着恐惧的情绪又像泉水般涌了上来,我想我是病了。
刚进高中情窦初开的少女们,接二连三地谈起了恋爱。我努力地让自己活在亮堂堂的太阳底下,也逼着自己多去和男生们接触。结果却遇到了应该算是彻底改变我命运的一个人,她当然是个女的。
她在新生报到的第一天走进我们的寝室,因为她被分到的寝室只有一个人是和我们一个班级的,于是她便和我们的大部队一起去班级注册。她倒是没有很多层眼皮,相反,她是单眼皮,不过她的眼睛可是比我大多了。对很多人来说,她应该被归到“胖”的行列,不过我一直都觉得还好,可能是我太瘦了。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很自大,以及很香。那也是我第一次接触香水,我最喜欢她用的那款是Dior Addict 2,只要她一喷那瓶,我就完全没有办法冲她生气。
整整高中三年,我们发生了跌宕起伏的很多很多事情。总结起来还是,大多数时间里对她而言,我都是一个让她不知所措的可怜的爱慕者。又或许,我喜欢她的时候,她很无奈;她喜欢我的时候,被我搞砸了,也错过了。
每一个刻骨铭心的爱人,都是带着教导我们的使命而来。而她教会我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我没有办法再否认自己不能更清晰的性取向。我实在是太喜欢、太喜欢女生了,有时候都让自己难堪到觉得变态。可我最终还是坦诚了,对自己,对朋友,然后就是面对这个世界。
她留着一头干净的短发。那时候,我头发还是松松散散的,一跑步就乱七八糟,她就用手帮我慢悠悠地捋顺。
又是升学那年,也就是高三,我家在郊区比较远。学校安排了暑期补课,她邀请我到她家住一段时间。我们发生了太多事情,我都记不清那时候我们处于哪个阶段了。分分合合、千丝万缕的纠缠,还是藕断丝连着。不过就算是在心里囤积了那么多快乐的、悲伤的故事,我俩每次见面都像新认识一样,有着抛却掉所有过往的神奇能力。
那个礼拜,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督促着自己,这是我高三前最后联系她的几天了。晚上睡觉,她躺在我的右边。我歇斯底里地冲她喊,“你家空调他妈的正好装在我的脑门上,你是要我冷死吗!” 她在黑夜里不断着翻着白眼,我俩聊天聊到早上三四点才睡觉。她说她最喜欢的课是电脑课,我自己说了什么,我却忘了。
临近结束的那几个晚上,我在黑漆漆的夜里瞪大着眼睛盯着她的后背看着,没有哭。整个高三,我都没理她。不过看到她和别的女生走得近,我还是会连着几个小时看不进书。最后,我如愿以偿地考进了喜欢的大学。
之后我陆陆续续又有了好几个女朋友,有表面上志趣相投的,有同样是天涯沦落人的,有不欢而散的,也有动了真情分手的时候哭了将近一个月、体重骤减到七十斤才慢慢恢复元气的。
而现在,我和我的同性爱人住在一起,这好比这二十多年曲曲折折的荆棘之路总算走完,看到前方的光明一样。我又哭又笑,停在原地,望着身后蜿蜒、无尽的道路,泣不成声。我们拥有了自己明晃晃的、温暖的家,还养了一只之后体重会逐渐和我相当的边牧。我们像正常的家庭一样学习、工作、生活,甚至可以说,我们的幸福感和生活水平远超平均水平很多。
因为我们本身就是正常人。
那天,我们坐在去往合肥的动车上,开始了属于我们的第一次旅程。我们相识的方式让周围的朋友们大跌眼镜、一头冷汗,却也是我们往后津津乐道、最纯粹的相知、相爱的理由。
我始终相信,每一个出现并且驻足在你我生命长河里的人都绝非偶然。世界本身就是是多元的,而社会的宽容与进步还得需要更多勇敢、坚强的心脏与肩膀,去承受、去承担。
附上上周末Chen在花园里唱的歌,感谢能坚持着看到这里的你: Sunday Night, Nighty Night.
如果我们是一路人,希望这些东西能给正在路上的你一点走下去的动力;如果不是一路人,希望你能通过这些了解真实的同性世界。
最后我想说,我们真的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