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时的喜欢,也就是早恋,在各种负面新闻的影响下,有被污名化的倾向。一提到“早恋”大家想到的似乎都是不堪的了,因此不论家长、老师还是社会,对“早恋”有视若猛虎的嫌疑。可是,早恋不也是一种爱吗?只是他发生得早,是在孩子对自己的行为还没有办法负法律责任的年纪出现,监护人害怕孩子触碰底线,害怕社会谴责,害怕孩子道德崩塌,害怕人生尽毁。“早恋”真的会如此吗?
成为问题应该不是“早恋”这种情感,我们担心地应该是不恰当地引导和处理早恋带给孩子的伤害。“存在即合理。”每个人的青春期都会对异性产生好感,有的是喜欢其外在,有的是因为对方多才多艺,还有的是因为对方学习好、聪明,还有是因为对方帮助过自己,好看的外边、能力强、热心等等这不也是择偶标准吗?喜欢并没有错,恰恰可见孩子情感丰富热烈。如同书中所说,我们应该宽容孩子的情绪和愿望,对待早恋也应如此。但是,对于行为我们应该限制。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喜欢?这才是面对早恋应该重视的问题。一类孩子,对于喜欢的异性,不合适的表达方式:比如故意玩恶作剧,故意说难听的话,故意有轻微的身体触碰,我们暂且命名为“负面表达型”,这种表达方式会让对方感觉被骚扰,误以为被讨厌,产生负面情绪。大多是家庭管教比较严格,比较顽皮的孩子会选择这种方式。另一类孩子,对于喜欢的异性,会经常联系对方,平时很注重穿着打扮,会给对方送礼物等等,这种表达方式我们命名为“正面表达型”,这种表达方式更容易给对方带来好感,但是也很容易引起家长的注意,带来教育焦虑。那么在引导中,个人认为也应该引导表达的方式,限制喜欢的行为。第一,不能有任何超过朋友界限的言语和身体接触,这也是最重要的一条。第二,爱其实也是负担,这点可以以父母自己为例向孩子解说,因为没有成年,独立生活能力暂时有限,如果这份喜欢,能够自己承担,放在心里,那是更高级的爱,更是勇敢的表现。第三,努力自我成长,喜欢是美好的,优秀的自己才能一直拥有这份美好。所以与其总是关注对方,不如努力鞭策自己。
或许社会能够正确认识以及引导早恋,才能让早恋不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