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五部》(40)
生命的不同与感知的不同
我们为人的不同而欢呼,人之不同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我们又为人的不同而沮丧,人之不同分裂了世界破坏了我们的生活。我们处于严重的矛盾之中,人到底应该不同还是应该相同?我们的不同是生命的不同,利益的不同和目的的不同;我们的相同是物种相同、人的属性相同、生活的终极诉求相同、终极目的相同。不要小看这不同和相同,它已经撕裂了人类,让我们不得安生,又给我们留下了最后的通道,给我们保留着最终的希望。
人的不同是人类文明的动力,是事物多面性存在和生活多样化存在的保证。可以说,正因为人与人不同,才构成了我们对世界尽可能的全面认识,才导致我们的感知量成几何倍数的增加,才导致人类文明的发生和发展,才导致了我们生活的多姿多彩。但,人的另一种不同却是致命的损害,它让人永远走不出自私的堡垒,它让人永远无法跨越个人的界限,它让人们因利益不同而导致目的不同,它让人类永远处于分裂与对立的状态,让人类的存在显得既无理又荒谬。
人的不同分为两种性质,生命的不同和感知的不同,生命的不同是指人的存在本体和存在目的不同,这种不同是一种伦理上的划分与割裂,是我们主观设置的一种伦理理念。感知的不同指的是相同本体的不同感知内容,我们作为一个共同存在的感知主体,在感知运动中以不同的感知位置、感知角度以及感知方法和感知过程获得不同的感知结果。两种不同有本质区别,生命不同是对于主体,感知不同是对于事实。生命不同造就不同的人和不同的命运,感知不同造就不同的处境和不同的生活事实。生命不同是利益与目的不同,感知不同是相同的利益目的表现出不同的形式与内容。生命不同是人性、本性不同,感知不同是性格、兴趣不同。生命不同是存在目的不同,感知不同是存在过程不同……两相比较,两种不同有本质的区别。非常可惜的是,我们选择了生命个体的不同,而其他生物个体则属于感知的不同。
其实这两种性质的不同我们皆有,我们将感知的不同用于积极的认识与创造发明,又以生命的不同来区别彼此,将认知与创造都变成生存的竞争行为。我们将感知的不同用于体验生活的过程,又以生命的不同将其归结为个人的命运。我们将感知的不同用作人与人交往互动的理由,又以生命的不同来建立人与人相处的竞争关系。我们将感知的不同用来确立他人的价值,又以生命的不同来警惕他人的威胁。我们将感知的不同来肯定每个人存在的意义,又以生命的不同来消解他人存在的意义。我们将感知的不同用以共同存在,又将生命的不同用来建立个人的存在……这两种不同在发挥不同的作用,不过,我们只看到了生命不同的伦理关系,忽略了感知不同的积极意义。生命不同有弊,感知不同有利,可惜我们至今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人与人不同本来是巨大的财富,但我们却用来制造灾难。以生命来区分人与人的不同,无疑就是苦难人间的开始。我们在意识上强调生命的不同,其实就是将人从共同的存在中分离开来,将物种共同的存在分解为个人的存在。这是人类的发明,这个发明为竞争生存提供了理由,扭曲了物种的存在性质,将共同存在的互动变成了竞争生存的对立。这对于物种的生存延续起到的是反动的作用,也就是说,个人生存意识的产生不但不利于生存的延续,反而会因生存竞争而扼杀生存。优胜劣汰其实只是表象,感知选择才是物种得以保存和进化的真相。也就是说,是感知运动的选择淘汰了不适合者,而不是生存竞争的角力淘汰了失败者。生命个体性的不同存在是违背自然法则的主观认识,这个认识给我们人类带来了灭顶之灾。
地球上只有我们人类运行在生命法则之中,我们用生命法则来解释其他生物的存在现象完全是牵强附会。其他生物并非为生命而存在,也不会有生命独立个体之间相互竞争与对立的问题。生物绝无排他意识说明,它们将所有的感知对象都作为有用的资源,吃和被吃就说明了这种关系的实质。而人的个体与个体不是互用的关系,从生命立场出发,人与人没有本质的联系。
人与人的不同被我们误用,我们该做的是,不再用不同来造祸,而用之于造福。(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