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名著,特别是外国文学名著,学校毕业以后就很少读了。虽说人类的悲欢是相通的,但读外国小说跟隔靴搔痒似的,文化心理的差异总带来理解的差异。但自从开始在某英语阅读APP读书,我重新开始读外国小说,初衷是为学英语,然后顺便读一下名著以便提升品味。
一开始,我分不清《霍乱时期的爱情》和《穆斯林的葬礼》,它们相同的语法结构使我意识里觉得他们都是同一类书。从前我的同学读《穆斯林的葬礼》时,读得泪眼婆娑,而我的文学老师在朋友圈里写过《霍乱时期的爱情》,印象中是歌颂爱情的伟大,极致这样的主题。我心怀一片美好准备开始为爱情而感动了。
开篇由医生之棋友的自杀死亡检视讲起,讲到了医生家里的一只鹦鹉,这是只会说话,甚至会说法语和唱歌的金刚鹦鹉,总统先生在停留医生所在城市时,在百忙的行程中也特地来到医生府中停留,看望这只鹦鹉,只是它非常不给面子,在总统面前紧闭着嘴一声不吭,医生是不同意家中养动物的,可是这座大宅邸中从前总是养着各种动物,因为医生夫人费尔明娜非常喜欢养动物,直至有一次家中的獒犬发起疯来把府中闹得人仰马翻,夫人才不情不愿地处理了各种动物,但隔了不久夫人还是忍不住买了这只鹦鹉回来,而这只鹦鹉立下奇功,终于令医生接受鹦鹉留在家中,并自己亲自调教鹦鹉唱歌说法语。。。。。。
大家不要嫌我啰嗦,实际上我花了十几天功夫看马尔克斯写这只鹦鹉,以上内容已是略之又略。
如果说医生的棋友之死源于害怕衰老,听起来意味深长,也许是作者埋下的伏笔,那这只鹦鹉是怎么回事?——
原来医生为了抓鹦鹉回笼从树上摔下来,死了!
葬礼上,男主角出现了,在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后,他终于在医生的葬礼上,对医生夫人费尔明娜表白了!
原来这只鹦鹉是引子,十几页的内容是马尔克斯的铺陈,面面俱到。医生夫妇老年生活睚眦的日常,医生的社会地位,虔诚的宗教信仰,南美洲炎热潮湿的气候等等,一幅幅图景拉着我走进一个陌生的世界,最后这宏大的图景聚焦到抓鹦鹉的医生身上,聚焦到医生临死前对明娜深情的表白上,聚焦到阿里萨葬礼上迫不及待地对新寡妇的表白上。
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的等待,两男一女,许多读者如我,好奇心应该成功地被马尔克斯勾了起来。
接下来的故事与我们的期待大体一致。
马尔克斯带我们回到五十多年前,十三四岁的明娜正值豆寇年华,高傲美丽,家境富有,送电报的穷小子阿里萨在巴旦杏树下瞥见她的身影,一眼万年,从此陷入相思不可自拔。书中,阿里萨为爱神魂颠倒,发着高烧,呓语不清,仿佛染上了霍乱一般——这是第一次将霍乱与爱情相连的地方,而在前文中,我们已经知道,明娜后来的丈夫,Urbino医生正是制止霍乱蔓延的英雄。
在明娜姨母的帮助下,明娜收到阿里萨一封封炽烈的情书,从简洁平实的回信到逐渐在信中附上她的秀发,她的丝带,明娜的感情也逐渐热烈起来。两个少年没有说过几句话,只能远远遥望,鸿雁传书,爱情之火却熊熊燃烧起来。
但穷小子与白富美的爱情注定不被祝福,明娜的父亲为让她斩断情思,劫持她踏上危险的旅途,以期旅途的风光能让明娜忘却这段感情,而身为电报员的阿里萨早已在明娜必经之路的每一站都打好招呼,人未到,阿里萨的电报已在等待着向明娜诉说思念,他们的爱情在电报往来中仿佛已是奔着结婚而去了——但,所有这些都抵不过少女成熟后,街角的回头一瞥,意中人的幻象在现实中不堪一击,轰然破碎。
——两年的旅途后,明娜已被父亲委以打理大宅的女主人之责,她已经在现实中成长了,而她在街角一转身,看到被相思折磨得形如脱槁的阿里萨,瞬间明白,从前的相思爱恋不过是一个幻象,于是果断抛弃阿里萨。
坦白说,一开始明娜在阿里萨的情书攻势下,逐渐对阿里萨魂牵梦绕,读书群里的小伙伴们纷纷表示失望,大师的作品就这样?太牵强了吧。明娜对阿里萨并非一见钟情,两人也无现实基础,这样的热恋根本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经不起推敲。强行说她爱得热烈不是犯了青春小说的通病吗?直至明娜回头一瞥,幻象破灭,爱情来得奇怪,去得也快,原来这正是马尔克斯要说的。少年之恋,炽热纯洁却脆弱不堪,大多不过在想象中为爱感动,为自己的感动而爱。
我承认,至此,我已深深明白,大师就是大师,笔法老道,技巧纯熟,不可小觑。
然后医生出场了,他成熟稳重帅气,家世显赫,前途无量,是明娜父亲金龟婿的不二人选。医生对明娜的追求稳扎稳打,步步为营,虽不急切热烈,却更显风度,但高傲的明娜一直不为所动。这时明娜的表姐出场了。都说闺蜜间的感情最玄妙,当明娜的表姐流露出对Urbino医生的欣赏与好感时,高傲的明娜迫不及待地写下一封信送给医生,允许他向自己的父亲提亲。
这个情节推进实在太巧妙了,马尔克斯对女性心理的把握不禁让我会心一笑。
就在我以为我与大师无障碍同频的时候,让人始料不及的情节开始了。
阿里萨眼见心上人嫁作他人妇,痛苦不已,决意远走他乡,以期忘怀伤心事。正是在这趟旅行中,阿里萨在黑暗船舱中被强虏,失去了他的童贞。不料这遭遇却使他发现,对明娜的痛苦思念可以被肉体的激情短暂替代。
旅途折返家后,妈妈将一个寡妇强塞到阿里萨房间,两人尽享床弟之欢。国家内战使阿里萨与寡妇同居一屋六个月之久,阿里萨使寡妇重新萌发了生活的热情,寡妇也让阿里萨发现了一个广阔的自由新世界,阿里萨甚至以为他能就此忘怀明娜。
但当蜜月归来的明娜挽着医生丈夫,再度出现在阿里萨面前时,阿里萨明白明娜已刻入他灵魂的深处,无法忘怀。医生夫妇男才女貌,光彩照人,阿里萨大受刺激。他决定,成为夜半的猎手,追寻肉欲的激情,赦免灵魂的痛苦,安放明娜于心中,更重要的是,让肉欲的激情永葆他的青春与健康,好熬死医生,到那一天重新获得明娜,为寡妇明娜带去新的生活。
于是,阿里萨拿出了小本本,在封面写下“女人”二字,记录与他发生关系的女人。在之后的五十年间,这本子累积达到25本,上面记录的情人多达622个,这还不包括其它短暂的露水情缘!
在明娜与医生丈夫共同克服家庭生活的琐碎,争吵和低谷,探索婚姻的真谛时,阿里萨穿行在飘着茉莉花香的潮湿炎热的午夜街头,猎捕一个又一个的柔弱动物,在她们身上索取爱,却从来不留下任何承诺,因为他牢记着,自己最终是属于明娜的。而这些女人们,或为阿里萨而死,得到的是他在坟头为她栽种的一株红玫瑰;或抢在阿里萨无情告别前勇敢地摆出姿态,以示自己掌握着主动权,令阿里萨又气又恼;甚至——
在阿里萨踏入暮年之时,他成为11岁女孩亚美利加的监护人,他等待着她,引导着她,就像引着一只羊羔慢慢走入他的屠宰场。最终在亚美利加14岁的时候,他将她引向了办公室后面专供偷情用的房子里!
纵然一再警告自己,看文学作品得理解时代社会背景,但此刻,我的三观仍然碎了一地!这半个世纪的等待值得赞颂吗?肉体的不贞是否无损灵魂的忠贞?马尔克斯说: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欲之爱。灵魂与肉欲是可以截然分开的吗?
令人尤为不适的是,文中描写亚美利加被诱骗后,完全沉溺于阿里萨的肉欲之爱中,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又一个新世界!)。这完全颠覆了我对老马的认识,因为我们在现代社会中习得的价值观与之完全格格不入!(还记得林奕含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和她最后自杀而死的悲剧)。
我曾希望在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中寻找一些答案,但自传中,我能找到与《霍乱》相关的情节仅限于,马尔克斯的父母爱情也曾遭受百般阻挠,明娜旅途中与阿里萨电报传情的情节就是发生在老马父母身上的真实故事。但就是这样饱经磨难终成眷属的一对,男方(马尔克斯的父亲)仍在哥伦比亚各地留下了数量惊人的私生子,而马尔克斯的母亲收留了所有私生子,并对马尔克斯说”绝不允许与你们有血缘关系的人流落在外“。
另一个相关的情节是,马尔克斯本人的第一次是与一位14岁的女孩一起尝试的,老马至此方通人事,”打开新世界“。
也许只有在南美这样奔放的民风背景中,马尔克斯在《霍乱》中所描写的情爱关系才有勉强可以理解的理由吧。而自传中,那些小鸟般快乐的妓女,炎热空气中飘着茉莉花香的午夜街头都是马尔克斯记忆中的家乡,记忆中的青春岁月,被复刻进了《霍乱》一书中。除此以外,自传中更多的是烽火连绵的哥伦比亚内战,流离困顿的哥伦比亚人民,还有一个个曾经闪耀在南美历史中的名字,政治家,诗人。
马尔克斯曾说,《霍乱》一书是他最满意的作品,他要在书中写尽各种爱情的可能性,包括少年之爱,肉欲之爱,婚姻世俗之爱,灵魂之爱,那在所有的爱情形式中,灵魂之爱是爱情极致美好的状态吗?只是不管腰部以下如何不洁,腰部以上的坚持便足以歌颂,这就是马尔克斯想表达的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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