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个字勾勒出未来乡村美丽图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农村建设工作始终都是促进国家繁荣昌盛的坚实之基。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做好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年轻人选择聚集在城市农村里多是老人和小孩的身影,优化农村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建设尤为重要。和城市相比,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薄弱,建设一个越来越舒适便捷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会让村民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乡村公共服务建设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一环,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建设的重要指标,在乡村建设中肩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可以让农村居民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也有利于吸引农村人口回流,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振兴念兹在兹。党的二十大后首次国内考察,习近平总书记就来到陕西延安,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把富民政策一项一项落实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老乡们生活越来越红火”。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让村民生活得更美好。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民生福祉,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让农村具备更好的生活条件,让村民过上更好的生活。吸纳和留住年轻劳动力支持农村建设,让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惠及每一位、每一代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