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6 人人合伙 王坤(坤哥) 日更166篇
此前说过,合伙人可分为三重境界,按递进逻辑,分为利益共享体、事业共创体、命运共同体。
1.利益共享体
这是合伙的最初、最直接、也是最多的境界,“利益均沾”。
利益共享体的合伙对象可以是员工,也可以是利益相关,如下游分销商、上游供应商,甚至是竞争对手。
利益共享体的关键是制订价值评估规则、分配规则。
典型的模式有:如沃尔玛折利润共享制、永辉超市的门店合伙人、华为的虚拟股、韩都衣舍的大平台十小前端模式、乐视的生态圈计划等等。
利益共享体本质是上利益分享机制,
优点是,直接、快捷、简单、见效快;
缺点是,“以利相交,利尽则散”,有肉吃肉,无肉骂娘;有利分享,无利散伙。
可以说,绝大多数的合伙,或者说,合伙的最初阶段,多是利益共享体。
从比例上说,一个企业80%的员工是利益共享体。
2.事业共创体
利益共享体,再进一步,合伙不单单是为了赚钱,在赚钱的同时,追求干一件有梦想、有意义、牛逼的事,用马云的话说“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事业共创体的标志就是有团队共识、真正认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并以此指导团队成员去奋斗。
真正达到事业共创体的肯定是核心团队成员,比例在10—20%。
在我看来,万科的王石与郁亮团队也处于这个层面。
3.命运共同体
“惟以心相交,方成其久远”,这是非常高的合伙境界,荣辱与共,生死与共。
像无数的革命先烈,为了心中的理想,付出生命在所不惜。
创业,如能凝聚这样一个命运共同体团队,不成功都难。
三重境界,重重递进!
绝大多数合伙人处于利益共享体,可以一起赚钱、分享;少数合伙人可上升到事业共创体,一起齐心协力、奔赴一个共同认可的事业,不单是为了赚钱;只有极少数可以升华为命运共同体,不管是辉煌还是落寞,不管是赚钱还是亏钱,不管是干什么事业,都荣辱与共,甚至他人看来是非理性的决择。
工作多少年,都极少看到可以达到“命运共同体”的团队,而近期的一个咨询客户,让我切身地感受到这种境界。
细想下来,要达到“命运合伙人”境界,需要同时具体以下五个条件:
1.需要时间的考验,至少是三、五年以上的时间,而这个团队历经12年的岁月;
2.需要事件的考验,要一起分过赃,共过难,好日子、苦日子都经历过;
3.有共同的价值观,不但是工作,还是生活上,都有趋同的追求;
4.有信任基础,情感上的彼此认同;
5.有一个名符其实、心服口服、个人魅力超强、宰相肚子能撑船的老大;当出现分歧时,有足够的影响力让另外几人无条件地服从、追随。
同时,达到这五个条件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正因为如此,能够达到命运合伙人境界是极少极少。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惟以心相交,方成其久远”,稀少所以为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