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坤哥):合伙的三重境界!

2017-04-2人人合伙      王坤(坤哥)  出书训练营第三期  第44篇作业

合伙的三重境界,按递进逻辑,分为利益共享体、事业共创体、命运共同体。

1.利益共享体

这是合伙的最初、最直接、也是最多的境界,“利益均沾”。

利益共享体的合伙对象可以是员工,也可以是利益相关,如下游分销商、上游供应商,甚至是竞争对手。

利益共享体的关键是制订价值评估规则、分配规则。

典型的模式有:如沃尔玛折利润共享制、永辉超市的门店合伙人、华为的虚拟股、韩都衣舍的大平台十小前端模式、乐视的生态圈计划等等。

利益共享体本质是上利益分享机制,

优点是,直接、快捷、简单、见效快;

缺点是,“以利相交,利尽则散”,有肉吃肉,无肉骂娘;有利分享,无利散伙。

可以说,绝大多数的合伙,或者说,合伙的最初阶段,多是利益共享体。

从比例上说,一个企业80%的员工是利益共享体。

2.事业共创体

利益共享体,再进一步,合伙不单单是为了赚钱,在赚钱的同时,追求干一件有梦想、有意义、牛逼的事,用马云的话说“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事业共创体的标志就是有团队共识、真正认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并以此指导团队成员去奋斗。

真正达到事业共创体的肯定是核心团队成员,比例在10—20%。


3.命运共同体

“惟以心相交,方成其久远”,这是非常高的合伙境界,荣辱与共,生死与共。

像无数的革命先烈,为了心中的理想,付出生命在所不惜。

创业,如能凝聚这样一个命运共同体团队,不成功都难。

三重境界,重重递进!

出书训练营第三期      第44篇作业      人人合伙  王坤(坤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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