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位老师来说,最大的追求应该就是让学生喜欢自己的课堂。那么,怎么上课,学生才会喜欢呢?
首先,教学要从学生的经验出发。
对于初中的学生来说,每个人头脑中都有一座专属于自己的经验仓库。做老师的,就是要在书本世界和学生的经验世界之间搭建起一座桥梁,用书本知识唤醒学生已有的经验世界,同时,借助学生已有的经验世界,加深对书本知识的理解,实现从知识到生活的迁移。
八年级下册有一篇课文《错过》,是一篇杂文。文中谈到了两种错过,一种是还可以再次相遇的错过,一种是永远的错过,告诉读者要习惯错过并品味错过,让错过变成自己人生的收获。对于八年级的学生来说,理解这篇文章是有一定难度的。文中还有一些哲理句,含义非常深刻,如果学生不能用自己已有的生活经验加以理解的话,那么,即使学生暂时接受了老师在课堂上传授的东西,在不远的将来也会将它们遗忘。如果书本世界和学生的精神世界不能贯通,书本知识就不能内化为学生的素养,我们的教学就是无效的、无用的。
所以,在学生读了课文,初步理解了文章内容之后,我让学生谈自己经历的错过,并说说自己从错过中收获了什么。这个问题,立即唤起了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学生谈到的,也恰恰是作者所列举的那两种错过一一“可以再次相遇的错过”和“永远的错过”。比如有一个女生说,自己在一次逛街时喜欢上一个书包,但总觉得后面还有更好的,等到再返回去买的时候,那书包已经没有了。那次错过让她明白,如果再遇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一定会紧紧抓住。这也正是作者的观点:“因为对错过有了痛切的感受,当机遇再次呈现时,你便会有高度的应变力与把握力,也许,那最后的结果,是与其在上次侥幸抓获,不如这回你冷静而成熟地驾驭……恰恰是因为你上次的错过,才导致了你这次的获得硕果!”当学生调动自己已有的生活经验,再去理解这段话时,就会对这段话有更深切的感悟。
还有一位学生谈到错过了与把他一手带大的奶奶的最后一次相见,边说边泣不成声。他给大家分享了那次错过带给自己的收获,就是让他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他对爷爷更有耐心,也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去陪伴爷爷。这也是文中作者的观点:“(对于永远的错过)因为你善于细细咀嚼这错过的苦果,竟能从惆怅中升华出憬悟,乃至于酿出诗意与哲理……你的生命,或许反更有厚度;你的心灵,或许反更有虹彩。”
如果课堂教学不唤醒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老师只是讲这些句子蕴含的道理,并让学生做笔记,老师讲再多的道理,对学生都是毫无用处的,因为它没有震撼学生的心灵。
我也曾经看过一位年轻老师对《卖炭翁》的教学设计,一上课就大讲烧炭的辛苦。对于学生来说,可能连什么是“炭”都不太清楚,对于“烧炭”就更是一无所知了。知识一旦脱离学生已有的经验,学生就会失去兴趣,就会在课堂上跑神,游离于课堂之外。
第二,上课要给学生惊喜。
课堂其实就是老师和学生一块儿做的一次精神上的旅游,有时候是精神上的探险。在旅游和探险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任何意外,所有学生看到的景观都是事先知道的,都是没有超出他的想象力范围和理解力范畴的东西,那么学生不会喜欢这样的旅游和探险,他会在课堂上感觉乏味,他可能就自己去旅游和探险了,俗话叫“走神”,所以力争带给学生惊喜,这很重要。
这就要求老师在备课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学情。哪些东西是学生已经会的,哪些东西是学生不会的,老师要心中有数。
对于语文课来说,关于文章内容,学生大多都是一读就懂的,就不需要老师再花费太多的时间进行讲解。而对于文章的写作手法,也就是作者是怎样来写这篇文章的,学生大多不太理解,就需要老师重点讲解。如果一节语文课,45分钟都纠结于文章的内容,那么这就是对学生时间的一种浪费。
比如学习《孔乙己》,学生自己能够读出的,都是孔乙己的迂腐,好喝懒做,也许会对孔乙己充满同情。如果老师能够引导学生关注孔乙己最后一次出场时“用手坐着来,用手坐着走”的动作,让学生思考:被打折了腿,除了坐着走,还可以爬着走,坐着走和爬着走有什么区别,从孔乙己竭力保持身躯的挺直、头颅的向上中,体会到小人物竭力维护自己最后尊严的心情,那么,除了同情之外,学生还会对孔乙己送上自己的崇敬。这些,是学生自己读不出来的,也是老师在课堂上送给学生的惊喜。
学习《我的叔叔于勒》时,学生通过读文章,都能够读出菲利普夫妇的冷酷,唯利是图。此时,老师如果引导学生关注于勒,关注于勒的那两封信,思考为什么于勒在自己已经破产的情况下,还给菲利普写信,说自己发了财?为什么当于勒变成穷水手之后,离菲利普那么近,却不愿意回家,不愿意和菲利普相认?从中去感受一个小人物最后的尊严。还可以和孔乙己联系起来,让学生去寻找这两个小人物之间的共同点。这些,都是学生自己所想不到的,在这样“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课堂上,学生就会不断地被突然的发现所吸引,就是在这样的惊喜中,学生逐渐在课堂上成长起来。
做学生喜欢的老师,上学生喜欢的课,是我最大的追求,也是我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