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招POI产品招了一年没招到,因为做POI的公司一只手指头能数过来,所以难招也正常。但是我想只要是个互联网公司都要考虑去变现吧,招个商业产品应该不难吧!后来发现我错了,居然猎头都开始抱怨商业产品难找了,他们一年也捞不到两个合适简历。
商业产品真的难招吗?对也不对!不对的原因,如果只是找“功能型、实现型”产品还是比较好招的,但是他们很难把握“业务”痛点,往往做出来东西型似神不似。
那么一个“好”的商业产品需要弄懂什么呢?
核心就是两个ROI:客户ROI和公司ROI
关于客户ROI,商业产品要持续给客户创造价值那么这件事情才有价值。既然说到客户价值,那么客户到底要什么?俗话说的好:“人生在世,名利二字”,那么对于客户什么是“名利”?简单说就是品牌效益和业务增长,换成人话来说就是“曝光机会、销售线索、订单量、收入、利润”。搞清客户诉求,而且互联网也只是渠道,那么最大价值就是让客户的获客成本或交易成本降低,从而帮客户创造更多的利润。
说完客户ROI说公司ROI,很多产品即不考虑项目ROI更不考虑公司ROI,其实商业产品越简单越有效,从曝光到成交这个链条,其实很多模式有利有弊,也有的不能共存。那公司ROI怎么实现最大化价值,核心就是怎样将单个流量价值最大化,因为每个流量都有成本,一个有效意向UV对于客户来说就是一个变现机会,那么“价值定价法”就是最好的方式,所以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来说竞价点击是最高效的商业模式,这就是目前Google和百度的商业模式,阿里巴巴也开始往这个方向靠齐。对于公司来说CAC和LTV一定要“算”清楚,很多公司都死在了CAC过高,而LTV太低上面。
如果大家明白了客户要什么,自己有什么之后,最后来分析一下目前互联网变现的常见形态利弊:
CPT:这个应该是最古老的互联网变现方式,从94年发明banner广告开始,这种模式最后演变成了互联网最被诟病的产品形式,就像大街上的“牛皮癣”广告。但是对于品牌客户或者希望快速推广获得曝光的客户来说,也不失为一个好渠道。虽然这种广告市场份额一直在缩小但是还是有品牌客户愿意买单。最近研究tabelog他们把时间切更细的方式来让中小商户使用,让CPT产品发挥了第二春值得学习。(BTW,顺便再吐槽一次,淘宝很多运营位做的比硬广还硬广,我也是醉了!有钱任性!)
CPM:这个模式是在CPT无法量化和最大化流量资源基础上来的,所以同样是展示广告,会将流量切到更细的方式来“按需”售卖,这样可以降低客户的单次投入成本,而且效果易于衡量。这种广告是精准广告的原型,从而延伸出了网盟和再营销,将小流量聚合然后通过用户意向进行内容分发提高效率。这个模式和CPT一样,平台因为坐地收钱缺少持续优化动力,而且针对不同类型客户做专门优化的ROI也非常低。
CPC:就要从Google的竞价点击说起,Google本身是一个流量分发器,它最大价值是帮助用户找到想要的内容。因为每个搜索流量本身是带意图的,那么怎么分发这个流量产生最大价值,就是上文提到的“价值定价法”,让愿意获得这个用户访问的客户为这个点击竞价,然后按照倒数第二高的价格卖给出价最高的那个客户,就是这个生意的法门。听懂了吗?反正很多人听不懂,别说客户了,为此我去恶补了很多论文才了解一点点,这个模式最大问题就是客户理解难度太大。
CPA:随着流量成本的上升,很多客户对“效果”的要求越来越直接,为了挤掉CPC中水分又进化出来了按照“Action”来付费的产品,这种方式介于CPC和CPS之间,但是这个模式有一个问题就是太过依赖客户自身内容,而且流量转化率损失太高造成公司自身收益很低,适合在低频高价的地方采用,如果在低频低价领域会造成流量价值被严重低估。
CPS:这也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模式,成交付费在商业伦理里面是所有商家都认可和接受的一种方式,但是这种方式最大缺点就是,成交往往不取决于渠道而是“商品”本身,而且因为商家最后认定是成交,那么在内容优化上面没有动力,会增加平台运营成本,而且商家本身也会存在逃单行为从而降低平台收益,所以CPS这个模式对于平台来说其实是不是最好的变现方式,但是依附在交易平台上面很多返利平台却存活下来,他们主要是靠获取廉(流)价(量)流(劫)量(持)和用户贪小便宜的心理来赚钱。
MEM:端口变现这个产品,目前58同城把它发挥到了极致,上面100多万经纪人硬是靠地面部队清洗完成了上百亿的收入。MEM产品简单易于理解,实现成本也很低,缺点就是头部和尾部商户留不住,因为头部商户自带流量光环一定想独立,尾部商户就算获得到了流量倾斜由于自身能力也无法很好变现,所以MEM的瓶颈就在于这个流量生态下中部客户群有多大。阿里巴巴最早也是这种模式,现在已经是MEM+CPC的混合模式了。
最近学会一个词“认知迭代”,以上模式都是近期“认知”不保证正确,而且存在反例和场景要求,所以各位看官在选择时候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写到最后,一个“好”的互联网商业产品,其实就是一个“商人”,知道怎么去将客户的价值最大化,同时让公司的流量价值最大化。
最后的最后,请不要“歧视”商业产品,我们只是流量的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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