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多个餐馆因无冷食许可证,出售“拍黄瓜”等凉菜被罚款五千元。执法人员表示:生冷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容易滋生细菌;需要办理冷食许可证。
看完这类报道,愤懑满胸,禁不住仰天长叹。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就叫做欲之加罪,何患无词。明明是很单纯的为了罚款而罚款,却要说出那类蹩脚的理由。
生冷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容易滋生细菌;需要办理冷食许可证。办了冷食许可证之后,生冷食品就不滋生细茵了?生不生细菌与办不办冷食许可证有什么因果关系?既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糸,那么为什么要罚五千?巧立名目、敲骨吸髓的吃相实在是太难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