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加勒特这样的孩子在参加每一项活动时都会见到一批新的成年人并学习怎样与他们共事,这样他们就学到了一项基本的工作技能——与相识的人顺利共事的能力。”
读这本书刷新了我的三观,以前,我总认为将来的我,应该不会给阿谨报太多的兴趣班,因为我观察身边的人,因为孩子的兴趣班,占据了太多的时间,周末万一去旅行怎么办?还要记挂着需要去兴趣班。现在看来我的思想是错误的。
一,改变了思想。我一直认为的兴趣班,应该就是本书中所说的“有组织的活动”,但是可能因为我们条件有限,并不能跟加勒特的家庭那样,有“去外州参加足球锦标赛”“棒球赛”“游泳训练”等正规又正式的活动。但是这些兴趣班也会有各种类型的考核或者公演。
二,大部分的常规周末,你并不会出门旅行。不能因为还未出现的计划,影响孩子应该去获得技能。我们感叹美国人的科技发达、原创产品多。从书中我发现,他们的中产阶级家庭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采用协作培养,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培养孩子与相识的人顺利共事的能力,他们的家长为了孩子的将来过着比我们勤劳辛苦N倍的日子,这些孩子将来进入社会,大都也是精英。因为他们从小积累的生存技巧足以让他们在激烈的社会角逐中崭露头角。
你能想象吗?文中的加勒特只有10岁,但是他每周除了正规的学校教育外,最多的一周要参加6场足球比赛或预选赛,2次棒球,4次游泳训练,其他的时候还有钢琴课或者公众活动。我读书的过程中,头脑中呈现的加勒特的形象一直是一名高中生的样子,说话的表情、动作,和父母交流的样子,当作者说他10岁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脑子都要转化一遍。反观我们身边的10岁少年,四五年级学生的样子,能做什么?饭需要做好、摆好、放凉,还不知吃几口;有的书包还整理不明白;有的从未参加过兴趣班,因为学业繁忙放弃了或者压根不想学;有的除了每年零星的旅行,从未出过县城;大部分人从未参加过有组织的足球赛或篮球赛。所以,我们拿什么去跟加勒特这样的孩子去竞争?
所以“10岁的加勒特和他的同学们,比大多数工人阶级家庭和贫困家庭的成年人走的地方都要更多更远。”
读着读着,我感慨万千:如何培养孩子,只顺利共事的能力,我们就无法做到了,更何况他们还利用有组织的体育活动培养了孩子团队参与技能,按主次优先安排活动的技能,对他人负责的心境,公开场合的表现能力,宽阔的视野等。这也开阔了我的眼界,让我知道了怎样去协作培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