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叫小芳,她叫王娟。
她也不是村里的姑娘,她是镇上的,国企职工家庭,在1992年,算是中产阶级,而我是大山深处贫下中农。
她也不是辫子粗又长,她是短发。
但在随后几年李春波的《小芳》流行时,我听到,哼起这首歌时,想到的就是她。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她有。
1992年,我从本镇的最好初中毕业,一流学生考入中专中师,二流学生考入县重点高中,三流学生比如我考入另一个镇新田中学。
但我并没有觉得这是三流,而是格外的惊喜和意外,因为我是四流学生超水平发挥考出了超过自己一流的水平,还有一流水平的同学发挥失常,和我同一个高中。幸福是比较出来的。四流的我经此一役,和一流同学平起平坐了,我有些骄傲和自豪。
开学后,我回想初中三年,突然醒悟——在身高,长相,才艺,出生等方面都身处劣势,而又无力改变的情况下,唯有发愤图强,提高学习成绩,才有可能获得女同学的青睐。
于是我全神贯注,上课不会漏掉老师讲的任何一个字,课后抓紧每分每秒复习、预习、练习,两个月后期中考试,并列第三,期末第二,随后就稳定了,学习很轻松,有了更多时间来和女同学聊天,玩耍。
我高一,她初一。
我年龄是班里最小的,她年龄是班里最大的。
我个子是班里最矮的,她个子是班里最高的。
她比我要高几公分,思想比我成熟,性格比我外向。
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喜欢上我。
难度就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她一眼?
她给我写了好几封情书,其中最长一封有10页,还专门挑我妈妈来学校看我时,跑过来当我妈妈的面交给我,还甜甜地叫一声“孃孃好!”,留下两个迷人的酒窝才满面春风的跑开。
我当时心里升腾起莫名的自豪感,小胸脯不自觉的挺起来,“你儿子长大了,有出息了,有女同学喜欢了”。我们老家很多光棍,混得好的标志就是娶上媳妇,如果能娶上镇里的媳妇,那会名动四方。那年我15岁,有镇上姑娘喜欢我,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
她的字写得很好看,信里的文字滚烫火辣,倾诉着爱慕和思念,有古诗,有现代诗,有白话,一个思春少女的心思看得我面红耳赤,蠢蠢欲动。
她时常在晚自习快下课时来我们教室外走廊上守候,然后各种理由要我护送她回家。
我当时胆子太小,怕学校知道我们在谈恋爱会处分我。
她很狂热,她想让全世界都知道,她喜欢我。
这搞得我很难受,有贼心没贼胆。
经不住她三番五次哀求,我终于鼓起勇气答应送她回家。
学校到她家,中途要穿过古镇新田镇,但她死活不肯走镇上穿过,她坚持非要沿背街一条土公路走,没有路灯,没有人家,也没有行人。
她非要我牵着她的手。
正常步行40分钟,那夜我们走了三小时。
我恨我自己太懦弱了。后来我时常在想,她都那么主动,那么热情似火,我为何要拒绝呢?
哦,原来是那时我并不是很喜欢她,她的热情奔放,随时要燃烧掉我,让我有些害怕。
我喜欢温婉贤淑,清秀文静的女生。
但,她始终是我青春岁月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好姑娘。
她后来陆陆续续给我写信,寄照片,明信片,打电话。她现在上海定居,数码电子产品生意做得还不错。
感谢生命中有她,我每听到《小芳》都会想起的她,一个热情似火的好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