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来谈一谈《在路上》这本书。这本书催生了20世纪60年代的嬉皮士运动,深刻影响了一代美国年轻人的生活方式。
在知道这本书之前,我先知道的是“垮掉的一代”这一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一群人追寻发自内心的创作,他们反抗着权威,追求内心的浪漫与疯狂。垮掉的一代指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风行与美国的文学流派。《在路上》的作者杰克·凯鲁亚克就是这一流派的代表人物。这本书他开创了一种新的写作方式,即”自发性写作“。
大概也是因为他的写作方式,我认为这本书的可读性并不是很强。总的来说就是一群年轻人横跨美国的旅行故事。在读书期间,我我一直没有明白这本书的意义在哪里,为什么会成为后来那么多的人的生活指南。但是,当我全部看完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想哭。
故事的开始要从迪安说起。促使这场旅行开始的重要因素是迪安,萨尔在见到迪安的那一刻就被他深深吸引,迪安促使了萨尔开启了他的第一段旅程——到丹佛去寻找迪安。两人体内都有躁动的基因,两人的相遇大概像小行星撞上地球,火花绚烂到足以照亮整个太空。
旅途总是不会一帆风顺的。理想总是很美好,但现实往往会给你重重的一击。萨尔天真地以为自己可以顺着地图上画的红线直接到达丹佛,但是他在出发了一段路程后,返回了纽约重新开始启程。在一路上,他搭着顺风车,认识着不同地有趣的人,省着经费,也会怀疑自己为什么要横跨美国。其实,我们旅行的时候也会有这种感受,说想要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但是在旅游的时候,又觉得只是走马观花,又累又不一定有所得。后来,萨尔终于见到了迪安,但迪安当时正流连于他的第一任妻子和新交的女朋友中。这一场丹佛之行,他俩并没有进行特别深入的交流。
第二次旅行是迪安带着他的第一任妻子玛丽露来找萨尔,他们打算再来一次穿越美国的旅行。这一路上有困难、激情、爱情、酒精。第三次旅行他们从西部回到纽约。第四次旅行是从纽约到达旧金山,萨尔先出发的,后来迪安抛下了他的女朋友,来到萨尔身边与他一起旅行。他们的最后一次旅行是去到了墨西哥,在那里尽情欢纵后回到了美国。这整本书讲的都是在路上的所见所感,还有年轻一代的疯狂,肆意挥霍着青春,燃烧着自我。无论是在旧金山的山脊上,还是在墨西哥的丛林里,他们的灵魂始终和自然融为一体,躯体无法束缚他们的灵魂,他们是星空,微风,灯火,世界万物的孩子。在路上就是他们生活的真谛。
最后的结局是萨尔选择回归了家庭,他打算安定下来。但是迪安是那种永远都会在路上的人。他能够为了来看萨尔,穿越3000里的路程。我想除了来看萨尔,更多是迪安喜欢在路上的感觉。萨尔和迪安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类人,不然萨尔也不会被迪安深深吸引。只不过迪安比萨尔更为狂热,更追求个人心灵上的满足,也更为自私,他只为自己而活。
为什么说我会感到想哭呢,在最后一刻我意识到,在路上的旅人只剩下迪安一个人。迪安的无畏,疯狂,奇特的思想都是促成他会永远在路上的因素。真正令我感动的是迪安在路上就是生活的态度,出于本质的对于穿越美国的热爱。我们总是会喜欢一类人——拥有着我们所没有的品质。我们将自己的梦想与愿望投射于他们身上,看着他们去完成他们的梦想,自己也会由衷地高兴。
我最初的想法其实和那些把这本书奉为指南的人想法差不多。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无法体验这种充斥着酒精、飙车、性爱、派对,妓女、年轻的肉体和一直在路上的疯狂的生活,便想随着书本去看一下这一样的生活。仿佛他们的生活才将青春绽放出耀眼的光芒,燃烧着自己,也照亮着别人。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对现在的生活感到迷茫,我想在这本书里找到答案。
关于这本书的精神内核,网上有做出分析的。由于我没办法思考到那么深层次,我对此不做分析。我想要谈的仅仅是热爱与疯狂,是不顾一切的追寻。对于大多数当代人来讲,不是太有可能进行这样疯狂的旅行。如果想要来一场精神上的旅行,不妨读一读这本书,来体会一次释放内心疯狂的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