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入职。签订试用期合同约定3个月转正,试用期合同写半年转正。3个月后由人事提出了转正。一直以为3个月时已经转正,直到最近才发现并未转正,找部门总监后,总监回复说,流程已到他那里,他没有批,理由是觉得我能力不够,没有达到他心理预期的要求。心里一句MMP,如果觉得能力不够有必要拖那么久?为什么不明说。
工作期间,部门两个人,经理离职后,一个人顶替工作3个月,我一个试用期没满,工作没人交接,总监不了解这个岗位工作内容,有什么问题找领导解决领导让你去找已经离职的经理的情况下,我自己摸索了3个月。如果你说的能力不够是没把领导伺候好,那我也无话可说。
看惯总监给人家画了一个又一个饼,真的觉得可笑。在给人家的工资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提出涨工资时,一句“你觉得你的能力有资格拿这么多工资吗。”暂不且说,能力如何。当人事拿这么多工资去招人时,应聘者明显呲之以鼻时,不知您做何感想?让人事统一口径,这是试用期的工资,转正后,工资核定看你的能力。是,看你的能力,也许就如我这一般,转正不转正还是您一句话。这真的合理吗?
也许合理。如果能力是那个清洁阿姨是董事长三舅妈七大姑,拿着比这些人不低的工资那也许合理。如果能力是领导要加班让手下人准备下午茶心甘情愿掏钱那也许合理。
如果不是您找我们谈话,一句“我以前在国企的时候怎么样怎么样”,我还真不知道您在国企呆过。国企万般好,您如今又怎会这般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