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京华烟云》让林语堂的名字为大众所知,事实上,他的小说不不过是二流水准,其译作和散文更是出类拔萃。相比于“作家”这个头衔,他更值得“文化大师”这样的称誉。
林语堂家境一般,父亲是教会的一个牧师。
初恋是他青梅竹马的玩伴,也是母亲的义女,名叫橄榄。17岁时,林语堂到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临走前向橄榄求婚,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她从来没有离开故土,对陌生的地方有一股天然的畏惧,况且她的祖父身体不好,需要她照顾。
林语堂在圣约翰大学名声很响,成绩斐然,他曾接连三次走上学校大会堂的讲台去领奖章,传为美谈。对于林语堂而言,最大的收获却不是学业,而是他认识了圣玛丽学校的陈锦端,两人陷入热恋。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陈锦端就如同她的名字,诗意盎然,才貌俱佳。她出身名门,家境自然不是林家可比的。她和林语堂的感情遭到了家里的反对,陈父瞧不上林语堂,另给女儿订了一门亲事。
父亲的反对让陈锦端为难,但恋人的退缩则让他伤心,林语堂的离去让他认为,他对她没有势在必得的执着。诚然,陈父的轻视伤了一个青年才子的心,践踏了他的骄傲,但谁在爱情里不曾受过委屈呢,但他爱惜自己的尊严胜过爱情,或许就是爱的不够深。陈锦端一定是这样想的,所以他明明成功拒绝了父亲安排的婚姻,却没有开口挽留林语堂,而是选择只身赴美国。
1919年,林语堂与廖翠凤结婚。廖翠凤是鼓浪屿首富廖家的二小姐,他是圣玛丽女校的学生,对林语堂的名字早有耳闻,暗暗钦慕他的才华。
爱是女人最大的软肋,而林语堂就是廖翠凤的软肋。婚后,林语堂去了美国,廖翠凤陪着,他们开始了患难夫妻的模式。
蜜月是在横渡太平洋的轮船上度过的,廖翠凤患了盲肠炎,疼痛难忍,林语堂要照顾她,只能寸步不离地守在船舱。同行的人笑话他粘人,殊不知林语堂是拿不出做手术的费用。
廖翠凤带了1000元的嫁妆,她分文不敢乱花,到美国后,林语堂的助学金被意外停掉了,他们的日子更加艰难。打工,贱卖首饰,她不是不心疼,但是她要的回报并不是钱财,而是他的爱。
结婚四年,廖翠凤才敢要孩子,因为经济实在拮据。她大肚子陪他考试,然后再大着肚子陪他回国,个中心酸,旁人难知。林语堂却是知道的,他感激涕零,对这位发妻更多了怜惜和歉疚,即便不是轰轰烈烈的爱,这也足够支撑他们相守到老了。
他们在上海时 ,陈锦端回国了,她依然单身,廖翠凤就常常邀请她到家中做客。每次得知陈锦端来,林语堂就坐立不安。孩子们看见了,颇为不满,便问妈妈。她坦然微笑和孩子们说:“爸爸曾喜欢过锦端阿姨。”
有一种爱情叫相濡以沫,不是粉红的罗曼蒂克能想比拟的。
1969年林语堂和廖翠凤在台北庆祝了他们的50年结婚纪念日。他送给她一枚金质胸针,并将一首《老情人》镌刻在她的手镯上:“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幽明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廖翠凤幸福吗?我想答案是肯定的,他得到了少女是仰慕的梦中人,他征服了一个人人垂涎的文化大师,她守住了一段原本没有爱情的婚姻。
都说廖翠凤是活得通透,我看林语堂才是那个最通透的人,他明白什么是爱,也懂得珍惜婚姻;他熟悉自己,也了解身边人;他知道取舍,他也能把握分寸。生活对他而言是一种选择,更是一种担当。
天长日久,烟火岁月,陪自己一路走来的人,才是我们此生的温暖,在掌心,不在心头。这句话,对你,对他,都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