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都是相对存在的,在丑的衬托下,美更显出夺目的光华。
艺术大师罗丹认为,丑的东西是最具有特征的。他说:“自然中认为丑的,往往要比那认为美的更显露出它的‘性格’。因为内在真实在愁苦的病容上,在皱蹙的秽恶的瘦脸上,在各种畸形与残缺上,比在正常健全的相貌上更加明显地呈现出来。在艺术中,只是那些没有性格的,就是说毫不显示外部的内在的真实的作品,才是丑的。”
文学上的丑能使人以审美的眼光欣赏它,原因在于它有转化为美的素质和认识价值。然而,创作中照搬生活中的实在的丑是不能获得成功的。作家对于丑的加工显然非常重要,现在让我们来看看生活中实在的丑是怎样变成文学上的“丑”的。
首先是一个选择问题,什么样的丑可以升华为美?这就需要作家有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化丑为美的一个规律,就是寻求自然的人格化和人的主观性格的对象化或物化。
客观事物的美丑是与人发生了关系才形成的。一个自然物,只有赋予了它生命气质才谈得上真实的美与丑。 对于内容亦即本质的丑应该怎样利用呢?
人的审美经验中有这样一个特性,即情感所钟,重神而不重形。作品所反映的事物,可以形不似,但不可神不似。往往是矛盾越多的形象越具有力量,形象及心灵皆无瑕疵的美是苍白的。
形神皆恶的丑如果不是作为衬托或揭示之用,也是没有进入文学殿堂的。作家对丑的加工不是为了掩盖或粉饰,恰恰相反,是为了突出它富于特征和本质的形态和气质,以利于向审美功能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