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行政服务中心,经过交警大队,看里面吵吵闹闹,便进去看了一下。
一位戴眼镜的女士和一位妈妈在处理交通事故,原因是眼镜女开车时把那位妈妈的儿子碰到了,那位小男孩是骑自行车回家路上骑上了机动车道。事故的第一时间眼镜女带小男孩去了医院做了两次全身检查,确定只是皮外伤后送了小男孩回家,小男孩的父母不同意了,说撞了我的儿子,不赔钱就想这么了事儿?这次来到交警大队是之前已经协商两次未成功,这是第三次。
我进去后,只见男孩妈妈一直不停的嗷嗷的叫,边叫边哭,骂她不是人,撞了人就想这么了事儿,还要冲上来打眼镜女,要不是有两位同志拉着,估计眼镜女就被打了。
眼镜女同行的还有一位不知是律师还是朋友,也在后面对妈妈说,请冷静,请冷静,这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眼镜女呢,全程都是特冷静,不管男孩妈妈如何的骂,如何地说,全程没有表现出不耐烦以及冲动的情绪。
一般遇事就嗷嗷叫的,多是内心没有力量的表现,本来一件不是很大的事,何必如此的歇斯底里?这东西又不是比谁声音大,谁声音大谁就有理?威不足则多怒。
基本小的交通事故都是交警支队建议事故双方私了,很多人也觉得麻烦就私了了,可涉及到人了,哪有这么容易。
眼镜女对男孩妈妈说,请你起诉我,然后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我负的责任我不会推脱,我的车买了全保。
正确的方式也是这样,有了法律效应,也就限制了其它可能性的发生,当你于心不忍而同情了她,同意私了,你连你的房子可能都会同情出去。
眼镜女全程平静,波澜不惊,我心想,她的内心得有多么的强大,得经历了多少故事或对人性得有多么的理解透彻。
刚好交警叔叔问我办什么业务,默默退出走人办正事儿。
我喜欢这种内心平静的人。
也向往,也学习。
也争取成为。
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