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买东西,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来是消费者的自由,然而,某些人却把这种自由当做一种权利,无限放大滥用,遇到这种情况就有些尴尬了。
据网上开店的李先生讲述,某位女士曾经多次在自己的店里面购买高档衣物,但都是“只买不留”,即穿过几天就立刻选择退款,然而网上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只要是在“七天无理由退货”之内,商家就没有权利拒绝买家退货的要求。
不过这一次,这位女士的要求明显有些过分了。她并选择没有在“七天无理由”的时间限定内将所购买的商品退回来,而是选择了去外地旅行游玩,并且穿着当时购买的这些新衣服招摇过市,还发了许多朋友圈照片,直到保质期过了才想起来把衣服退掉。
而凑巧的是,店主李先生也看到了这位女士所发的朋友圈图片。一看,这正是自己店铺里售卖的几款新衣服。再结合起来这位女士之前的种种作为,李先生立刻有些气不打一处来。
记者看到这位女士的订单上,零零散散加起来一共购买了将近五千多块钱的衣服,但是结果都是无一例外的选择退货,没有一件选择留下来自己穿的。
李先生推测,类似于这种买家,就是很可能典型的内心“爱慕虚荣”,但是手头上又有些拮据,于是便想到利用网络购物这种“无理由退货”的情况,先是大量选择在各个网络平台上购买各种衣物,然后再试穿几天,反正试穿也不要钱,这样搞得商家也很无奈。
其实,本身作为消费者,衣服不合适,正常试穿一下,这个本身无可厚非,但是类似于这位女士的做法,明显超出了必要合理限度,但像她这样的做法,还被人当场看到,也只能“扮猪吃老虎”,再来一次贼喊捉贼的游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