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支部。全面落实村“两位”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要加强和改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推行村党组织和和村民委员会“一肩挑”、村“两位”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等措施。
二是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完善村民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即使公开,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