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外话

      突然感觉自己给女主的设定简直太好了!有没有?!

      夜千漓:“这还不是你写的吗?!”

    哼!

好吧好吧←_←我错了还不行吗→_→

我决定让男女主10章之后再相遇,当然也许就在完结的前十几章相遇,我也不太确定……

当然我捏我觉着吧,不能连载因为我如果说一连载的话,就总忘码字,所以我还是一周一篇(尽量哈)

那就……就老规矩啦  图片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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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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