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惭愧,因为年少时甚恶深闺大院、男女情爱的淫靡和无病呻吟,所以至今才细致地读《红楼梦》。一读才知往日的肤浅,后悔没早些拜读。书写得如何好,自有红学大师来说,轮不到肤浅的人评价。不过,读书时的一些感悟是可以记下的,以便后来的人指摘嘲笑。
其一,作文要有不平心。对世间事的不平,对人生路的不平,对价值观的不平,或是出于恻隐,或是出于义愤,或是出于绝望。总之,作文是在诉说本心,有了不平心,文章才能有魂灵。曹雪芹著书的本意可能也是要记录对无常世事的看法,否则小说里的起起落落也不会那么明显又无奈。
其二,作文务必要写实。写实不是实话实话或者客观阐述,作文要出自生活,并包裹艺术的外衣,让人有认同感和代入感。空中楼阁是不行的,完全客观的陈述也是不可能的。尽管《红楼梦》代之以石头的记录和空空道人的口来叙述故事,但故事应该还是作者本人的。所以,时隔三百年,故事中的道理仍能被人接受,情节仍能叫人不忍卒读。
其三,作文要有执念。从功利的角度来看,曹雪芹是不应该有写红楼梦的动机的。一方面,政治环境不允许。文中开篇,石头就说明了这个故事没有朝代记录,也就是说后面故事的朝代都是编的,可以在任何一个朝代,甚至作者本人都只能写他是分章节整理的人。其实我们谁都明白,清代皇权缺乏文化自信,所以他们要搞文字狱。作者这么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写前朝的事可是要蹲大牢的。另一方面,经济条件不允许。小学生都知道曹雪芹举家食粥当成《石头记》,虽然不知道是否有夸张,但起码在一段时间里,作者过的很苦,苦到饿肚子。作为一个文人,学兰陵笑笑生写些小本本不比写冗长的家族兴衰要来钱容易?所以,我只能认为作者和司马迁一样,有着执念,可写通俗小说和写史书不同,这可能注定是场没有功与名的不归路。可以说,曹雪芹灌注在书里的执念要超出大多数的文人。
试想,没饭吃的曹雪芹终其一生,冒着蹲大牢的危险,义无反顾地写一部可能出不了头、赚不了钱甚至会被朝廷毁去的小说,其背后有着多么强大的执拗和追求?而我们幻想着一文出世惊四方,洛阳纸贵搂钱忙,是否浅薄了些,天真了些?人无论做什么,路上均是孤独的,只看谁能坚持到最后。或许到了最后才发现,自个儿不是妙手偶得文章的幸运儿,也可以畅快地选择另一条路而不必再有念想了。
其四,作文不可忽视写作技巧。若要文章有人看,留下悬念是最好的办法。要想留下悬念,要么一路挖坑,要么提前挖好了坑,最终大揭秘。《盗墓笔记》就是一路挖坑还瞎几把填的代表,提前挖坑常见于推理小说等。大多推理小说通常也就50万字上下,但红楼梦可有近百万字,那里面的坑都是提前规划好的,一环套一环,最终形成了庞大的人物关系网,叫红学家们乐此不疲。可以说,《红楼梦》从构思起就已经是在巅峰了,事后改动一定是有的,但牵一发而动全身,改动也只能是微调,不然费纸。不说去学名著的构思或腹稿,写作必然要遵守最基本的技巧,写大纲、打腹稿就是其中之一。《盗墓笔记》虽然很成功,我们也必须佩服三叔过人的想象力和表达能力,但最后收尾真的是穿凿附会,让人牙根痒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