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大学》原为《礼记》中的第四十二篇,据传作者是曾子。曾子,(前505年-前435年),是孔子的学生。
如果上述语句确为先秦之作,那在哲学上有重大意义。“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这句话无疑明确指出了对具体事物的研究可以得到知识,北宋程氏兄弟把《大学》选出来,原因就在于此。
当然,缺憾就是没有论证。《道德经》比较好地论证了“道”的属性,堪比亚里士多德对“绝对的存在”的论证,但是,对于具体事物的认识,却只有一句“德蓄之”,隐约地指向对于具体事物的本质的认识。如果,《道德经》有《大学》里的这句“物格而后知至”,则在认识逻辑上,就能算是比较完整的。
《中庸》: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
如上之意,所谓“中庸”,指的是人的认识和行为要符合道。涉及到自然、天地等整体方面,应该遵守《道德经》中万物载体之”道“。涉及到人,则应该遵守为人之“德”,涉及到具体的事物,应该遵守这个具体事物的本质,涉及到治理国家,应该遵守富民强国之道,涉及到经济,应该遵守经济规律,以此类推,宗旨,就是不能自以为是地乱来,而要符合客观。二程把《中庸》从“礼记”中抽选出来,就是因为这些道理在先,事物在后。
现在,人们一般把不要偏激,不要极端,不要率先,不要太落后等庸俗含义当作中庸,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这是因为他们望文生义,而不去阅读理解《中庸》的内容。我认为,《中庸》这篇文章实在不应该用“中庸”这个题目,为什么不用“合道”呢?免得生出那么多的误解。
继承二程理学的朱熹把《中庸》、《大学》、《论语》、《孟子》并列称为“四书”。四书成为朱熹之后中国历朝历代官方推崇的教科书。从哲学体系上来说,《大学》和《中庸》是《论语》、《孟子》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