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五十三章2

第53章 行于大道

第二节

【原文】

朝甚除①,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②,财货有余,是谓盗夸③。非道也哉!

【注释】

①除:清洁,整齐。

②厌饮食:厌,饱足、满足、足够。饱得不愿再吃。

③盗夸:指盗魁,大盗,盗贼的首领。

【译文】

朝廷非常整洁,而农田却非常荒芜,仓廪非常空虚,却穿着华丽的服装,佩带锋利的宝剑,精美的食物早已吃厌,搜刮了大量多余的财货,这就是盗魁贼首啊!其所作所为实在是不合天道啊!

【解析】

统治者违背治理国家的大道,穿着漂亮的衣服来显示自己的尊贵,佩带着锋利的宝剑以夸耀自己的强悍,饱餐美味佳肴,占有富余的财货而不去接济他人,像个强盗头子一样。其结果必然是朝政腐败不堪,百姓的田地一片荒芜,国家的仓库空虚。其隐含的意思便是,既然朝政腐败不堪,百姓的田地荒芜,国家的仓库空虚,那么统治者离灭亡也不远了。显然,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事实摆在那里,也无须老子进一步点破了。这里,老子正是通过统治者走在大道和小径上的对比,来论述道的重要性。而实际上,统治者仅仅是老子举出的一个例子罢了。大道和小径的差别,其实具有更为普遍的意义。可以说,不止是治理国家,无论做任何事情都存在一个走大道还是小径的差别;不止是统治者,任何人都面临着对大道和小径的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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