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帆齐微课
日更千文对我来说确实有一定的难度,最近事情太多,晚上九点半以后才能做一点自己的事。急匆匆地赶完日更,急匆匆地提交,感觉自己的文字质量越来越差了。
最犯难的是每日写作的主题,除了小时候为日记、周记的素材而挠头外,好久没出现过这样的心情。为了获得一个适合的主题,我随时瞪大着眼珠,注视着周围的动静,寻找可以作为素材的写作内容。
晚上,下班回家,路过鞋店,玻璃柜里摆放的那一双双精美的高跟鞋,吸引了我的注意。
这些鞋子或尖头敞篷,或水钻点缀,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优雅纤细。
望着这美丽的高跟鞋,不由得想起了我和高跟鞋间那不得不说的故事。
从小到大习惯了穿布鞋和球鞋,觉得布鞋和球鞋的舒适型是其它鞋子无法比拟。
但在小学五年级时,因羡慕其他女孩穿着花裙子配小皮鞋的样子,便缠了母亲许久,央着给我买一双小皮鞋。
终于,母亲答应了,给我买了我生命中的第一双带跟皮鞋。
母亲在供销社排了很久的队,给我拿回来了一双黑色高跟鞋。
漆皮的黑色鞋面在阳光下亮闪闪的。微尖的鞋头,脚背还有一个可以调节的鞋绊。
脚底的小鞋跟只有2厘米左右,不算高,可走起路来踢踏直响。穿上后来回走几步,感觉自己走路时,似乎腰背挺得更直了。
拿着鞋的第一晚上,我兴奋得睡不着,穿上鞋子在家里走来走去。
踏踏踏,踏踏踏,鞋跟的踢踏声惊醒了沉睡父母,被无情地怒吼道:“还不赶紧睡觉,别吵着楼下休息了。”
吐吐舌头,我赶紧钻进被窝,躺在床上,心却似乎已飞到了第二天,脑海里想着的,都是穿着高跟鞋上学的场景。
第二天一早,我破天荒的不用妈妈叫起床。
翻身下床以后,穿着新的小皮鞋,昂首挺胸向学校走去。
踏踏踏,踏踏踏,听写小皮鞋带劲儿的响声,我似乎已经看到同学们羡慕的目光。
整个上午我都处在飘飘然的状态,感觉自己成了动画片里的公主一样,优雅而美丽。
然而好景不长,不到下午放学我就感受到了来自皮鞋的威力。
漆皮的鞋子不透风,脚变得汗涔涔的。皮鞋的鞋面没有布鞋和运动鞋舒适,紧紧地卡在脚上,越穿越紧。
我觉得我的脚跟和脚尖,似乎很烫,烫得仿佛要烧起来了似的。
回到家脱下鞋子一看,两脚的后跟和脚尖各有一个大大的水泡,一摸就钻心的疼。
我很气馁,但又不舍,于是第二天忍着疼痛继续穿这鞋。
这一天比前一天更难受了,脚疼得似乎都不是自己的了。
终于,我无法忍受这样的痛苦,将这双黑皮鞋束之高阁,再也没有穿过。
大学时,和室友一起逛街时,她将一双白色细跟的绑带凉鞋塞入了我手中,苦口婆心地劝我试试穿高跟鞋。
我是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痛,穿上高跟鞋以后对着镜子一看,小腿纤细了不少,走路时,扭着腰,似乎让中性化的我多了些风情。于是掏钱拿下,宝贝般带回宿舍里。
回寝室后,穿上两小时,脚上被磨出泡,卒。
逛街时,穿上它,背包里必定还要带上一双平跟布鞋,生怕自己会无法走回来。
望着宿舍里一个个穿着高跟鞋,婀娜着身姿的姑娘们,好奇询问穿高跟鞋的秘诀。他们说,多被磨磨,习惯就行。
天啊,他们说得如此轻描淡写,听到这话,我的心在滴血,这是对自己多么残忍的事情啊!
我心中不由暗暗打起了退堂鼓,可又对穿高跟鞋瘦腿的这一条小道消息万般不舍。
毕业至今,为自己买了无数双细跟高跟鞋,但没有一双鞋子在自己脚上的累计穿上了一个星期的时间。
喜欢高跟鞋的优雅,喜欢高跟鞋衬托的纤细与气质。然而喜欢蹦跳的我总与高跟鞋格格不入。
我安慰自己,高跟鞋是古代的刑具。然后,却在心灵深处,羡慕着那脚踩12厘米高跟鞋,仍然健步如飞的女人。
其实,有时候想想,一样米百种人,为什么要羡慕别人呢?与其羡慕别人,不如好好爱自己,让自己能活出自己所独有的精彩和风情。
文章末尾:齐帆齐第2期28天(6)篇147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