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论》摘录(18)

      一个伟大的画家或音乐家之所以伟大并不在于他对色彩或声音的敏感性,而在于他从这种静态的材料中引发出动态的有生命力的形式的力量。只有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在艺术中所得到的快感才可能被客观化。因此,把美定义为“客观化了的快感”是用一句话包含了全部的问题。

      一本诗学教科书不可能教会我们如何写一首好诗,因为艺术来自于另一些更深的源泉。要想发现这些源泉,我们就必须首先忘掉我们的共同标准,必须投身到我们无意识生活的神秘中去。

      艺术家有点像梦游者,他必须不要任何有意识活动的干预或控制而寻求他自己的道路。唤醒他也就是毁灭了他的力量。艺术就是我们自愿地沉溺于中的醒着的梦。

      我们所称作理性的或科学的真实是表面的、普遍平凡去。艺术逃脱了这种肤浅的平凡世界,引导我们返回到实在的真正源泉。

      如果实在是“创造的进化论”,那么我们就必须在艺术的创造中寻找生命的创造的明证及其根本显现。乍一看来,这似乎是一种真正动态的或者活力的美的哲学。

      孩童是用事物做游戏,艺术家则是用形式做游戏,用线条和图案、韵律和旋律做游戏。

      有些现代美学家已经认为有必要明确地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美,一种是“崇高的”美;另一种则被称作“悠闲的”美。但是,严格地说来,一件艺术品的美绝不是“悠闲的”。

      对艺术的欣赏并不发生于一种软化或放松的过程中,而是在我们全部活力的强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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