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这是上世纪60年代诞生于浙江诸暨枫桥的“枫桥经验”。半个多世纪以来,“枫桥经验”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岁月的洗礼中不断焕发出新的光彩。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对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筑牢社会治理根基。基层党组织是基层治理的核心力量,坚持党建引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就必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基层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以服务群众为根本宗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激发社会治理活力。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凝聚起强大的治理合力。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健全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让群众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基层事务的管理和决策。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搭建网络平台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要积极引导群众成立业主委员会、志愿者协会、矛盾调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群众组织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其规范运作、发挥作用。要激发群众参与热情,通过开展评选表彰、宣传典型等活动,激发群众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营造人人参与基层治理的良好氛围。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推动“三治融合”,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在自治方面,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范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加强村(居)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约束作用,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在法治方面,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在德治方面,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表彰活动,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加强文化建设,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通过德治的引领作用,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开创社会治理新局面。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不断创新发展。基层党组织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基层治理新模式。要创新治理理念,树立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注重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治理中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群众的需求和利益,实现基层治理的人性化、精细化。要创新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基层治理智能化建设。例如,通过建立智慧社区平台等方式,实现信息共享、服务便捷、管理高效。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如引入专业调解组织、开展在线调解等,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和质量。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