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作为水路的一个站点,小城不知曾经过往了多少商人水手,他们来了又走,停下又出发,最终留下的痕迹都被岁月所抹去,偶有几件物件能够诉说着往日的水运盛况。如今已看不到繁忙的码头和往来跑货的船只,货船大都变成了客船,码头也不再卸下一批又一批货物,往来的只有观光或是渡河的人,非要说有什么货船,那就把采沙船算上吧。水运终究是无可奈何的没落了,精明的商人,健壮的水手和有情有义的娼妓都随时光消逝远去了,但岁月在抹去一些痕迹的同时,也留下了些什么,他们所带来的各种口味却相互融汇留了下来,这种遗留深深的根植于我们的味蕾中。
这里处于三省交界之处,加之往来频繁,我们的口味似川之辣,但又不如川之麻,许多菜花椒是放的不多的。面也吃,但不如关中陕北那样偏好,相比之下米饭吃的稍多些。这一方面可能跟地理有关吧,另一方面我想可能我们也是西南迁过来的移民,在不断的融合交往中也就形成了自己独有的食味。有些连我也只知其名,却从未尝过。
早食篇
先说些小吃吧,五湖四海的小吃还真有不少,不过都稍加本土化,倒不能说不正宗,只是口味更适合我们。说到这里我想起了,我刚到浙江上大学的一件事,去年刚来,颇有些水土不服,想吃些家里的小吃。费尽心机钻了些小巷子,就只看见西安凉皮和腊汁肉夹馍这些名头很大的吃食,虽说家里的口味稍微和西安不同,但总归是同根同源,就去试吃一二,结果可想而知,本土化的很厉害,全然没有家里的味儿,还没吃完我就幽幽的用方言问了店家一句,老板,你们家的是正宗的吗,他也打趣用吴侬软语的口音回了我一句,这些东西在哪里,哪里就是正宗的。我竟无语凝噎。诚然,就像人一样,在某个地方呆久了,习惯了,融进去了,那个地方也就成了故乡。但我想我是不会的,因为故乡的食味会跟随我一辈子,其他的味道我只能说是接受,只是迫于现实暂时的接受,却永远都不能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说回吃的来,我在念高中时,早晨常常光顾一家卖肉夹馍的早点铺子,离学校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但去晚了排到快上课才能买的到,这并不是夸张,我都记不得有多少次我是在老师眼皮底下一口口把它吃光。那家店店面不大,小到两个人站进去就有些挤了,一米来宽吧,一个方台子立在店门口,台子上有一个二十多厘米厚的墩子,样子很奇怪,中心部分凹进去的厉害,我想可能是常年切肉做肉夹馍的缘故吧,墩子旁还有三四个黄色的搪瓷小盆,这家还兼营洋芋丝夹馍,那些盆里盛着是各样的配料,墨绿的海带丝,粉红的酸萝卜丁,鲜丽的榨菜,嫩青的细辣椒,还少不了一盆红亮的油泼辣子,肉在一个大锅里盛着,在浓稠的汤汁里翻滚,腾腾的香气弥散着,那种颜色和气味我都无法形容,反正看着就想立刻买下一个尝尝,所以他家的生意也总是比别家的好,有时候真希望他家的生意没那么好,那样就不用费力地去排队了,可生意不好,东西好吃吗?
也时常会有排不上队的情况,可饭总得吃啊,我会再往下走些路,也是一家卖肉夹馍的,这味道就稍逊了,汤汁没上家得浓,肉也柴些。但我去这家不是为肉夹馍的,而是为了一碗甜浆子,这个应该算本地孕育来的,说来也简单,就是豆浆与玉米同煮,味道甘甜,不放糖也自有其味,不过我是经常放糖,哪有那么多时间去品味它的回甘啊,急迫的时间总是让我略尝其味。这些是我的食谱,还有些我吃的不多,但生意做得一点也不比那家肉夹馍差,而且地理位置出奇的好,就在学校门口的那段下坡路旁,出门就到了。不过我是不太喜欢吃(当早饭),一是蒜味重(要是冬天的早晨,一碗就可以让整个教室弥漫其味,久久不能散去,凡与其言谈者,皆掩口鼻),二是不太好收拾,汤水多,辣子红油稍有不慎就溅于胸前飞至眼睛,说到这里,相信诸多乡党就已经知道我所言何物了,这蒸面凉皮也算挥之不去的印记了,不过我在夏天也会偶尔吃吃开胃,白嫩的面皮,油亮的红辣子,清爽的黄瓜丝,还有不可少的吸汁的面筋。这个搭配怎一个爽字了得。然后你会吃更多的其他的东西,切记不可贪食,这毕竟不能当主食来吃。
午食篇
“今天下雨耶,有点冷,我们下午去吃羊肉泡吧,暖暖身子!”
“好啊好啊,那得去早点。”
“今天好热啊,去吃羊肉泡发发汗吧!”
“走吧,快点快点。”
这是我和一位朋友的日常对话,没错儿,就是那碗羊肉泡馍让我们欲罢不能,这羊肉泡虽说不是本地原产,但也遍及了我们的街巷。我们常去的只有一家,其他家的我从来没去尝过,也不打算换地方,可能那家的羊肉泡里添加了某种令人上瘾的材料。其实带我去的那位朋友才算的上那家的常客,我有上面的那个念头也是他的经验所致,他可真算的上饮食界的老饕餮了。这里所有能算的上好吃的东西他都去吃过(最令人嫉妒的是他那不胖的体质),那么些家的羊肉泡馆子他也是一一品鉴,最后得出结论,那家最好吃,基于这点,我也再没换过地方,每言羊肉泡,就是那家的羊肉泡,绝无它指。其他的地方都好,就是那家的位置太偏了,远离了繁华的街区,但酒香不怕巷子深,一旦有第一次的体验,大多数人都会成为常客。还好有他带着我,否则我连第一次的体验都不会有。那家的店门也是极小的,一个铁门,要不是门上的招牌和弥散的香味,谁都不会发现这还是家饭馆儿,跨过门槛,是一段向下的水泥楼梯,我想这里本来也不是作为饭馆的,倒像是自己住的地方改来的,开店的是一对回族夫妻,很和蔼,经常去,也稍微熟悉了起来。羊肉泡端上来的时间总是很长,或许一切值得期望的东西,等待时间都长。
只听停火的声音,刚一揭开锅,我就闻到了独特的羊肉汤的味道,很浓郁,喜欢它的人会觉得此乃人间至味,不喜欢它的人只会觉得一股腥膻扑鼻。好在我属于前者,才不会错过这一美味。端上桌,一只白色的大瓷碗,不不,不能说是碗,应该是一只白色的瓷盆,里面盛满了,青白交杂的葱花,异香的芫荽,还有必不可少的切片羊肉,混杂着的味道,沁人心脾,还没有吃,就有了三分饱意。我和他往往吃的只剩些汤水,有时直见碗底。不过这也是要付出代价的,那整个下午乃至晚上,都会昏昏欲睡,因为全身的血液都集中到了胃去消化了,脑子明显就不够用,但为美食尔,虽九死其犹未悔。
我所说的远远还未到这食味的十之一二,再容我回忆回忆,一时间也不知道再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