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赞美的人,是我妈。我并不是要赞美我妈的“勤劳贤惠”,也不是要赞美我妈是一个贤妻良母。自主意识很强的我,其实并不喜欢“勤劳贤惠”“贤妻良母”这些词。
我妈有一些我不喜欢的地方,比如她用自己的健康问题催促我结婚生子,她也重男轻女,她不让我去大城市……这些就不谈了。今天的主题是赞美,那我要赞美的,是我妈曾经为她的合法权益而抗争。
这个事情说起来心酸,但是它一直铭刻在我的脑海里,用毕生难忘来形容也不为过。
大概五年前吧,有一次我们一家人一起吃饭,我妈说她要买辆电动车。我们家就是“男主外女主内”模式,我爸爸负责对外事务,赚的钱都是他管,财政大权在他手里。我妈虽然干了很多家务活和农活,但是她手上没有钱,买东西还得经过我爸爸同意。我爸爸找了各种理由,就是不想给我妈买电动车。正在吃饭的我,心里很气,替我妈感到不公,她这么辛勤付出,可是一辆电动车都得不到。那会儿我也没钱,我没法理直气壮地说我给我妈买电动车。
就在我郁闷之时,我妈跟我爸吵了起来。我妈跟我爸说:“你的钱,也有我一半,凭啥我不能买?我就是给你打工,那我干了一年活,你也得给我发工资!”我爸爸当时说了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只觉得我妈变得比以前勇敢了。
印象中,我妈在家庭中是没有什么决策权的。家中大事几乎都是我爸爸说了算,我妈有时候就算提建议,我爸爸也不放在眼里。我爸爸已经习惯了他是一家之主,我妈妈可能也习惯了处于从属地位。我妈生养儿女,辛勤劳作,可她却没有话语权。有时候去外婆家也要爸爸同意了,她才能轻松地去一下。我一直以为妈妈心甘情愿接受这种模式的,直到“电动车事件”发生后,我才知道妈妈其实很委屈,她只是没说出来而已。
后来没过多久,我妈买了电动车,大概3000多块钱。现在我妈几乎天天骑着电动车,有时候去赶集,有时候去地里,有时候去教堂,她终于有了自己的专车。
只是在家庭财政大权方面,我妈依然没什么话语权,钱财分配事宜,依然是我爸说了算。我爸把钱花给我弟弟了,帮我弟弟买了房子。至于我呢,因为我是女儿,他们一毛钱也不给我,我连一片瓦都没有。我就只能靠自己了,有时候真是觉得自己身为女性,惨的一批。我妈连自己的正当权益都争取不来,我也不指望我妈能给我争取啥了,她不要跟着别人一起贬低我就行。
在我心里,我妈不是一个强势有力的母亲,也不是完美的母亲。但是电动车事件,真的让我对我妈刮目相看。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我妈为了她的合法权益而抗争,我必须为她点赞。这件事,也促使我开始认真了解婚姻制度,了解女性权益,不再稀里糊涂受制于他人的观念。今天的我,和5年前比起来,思想层面已经有了质的飞跃。
上面写的这些话,我也给我妈说了。我妈听了挺开心的。希望以后我妈能更加勇敢,勇敢争取属于她自己的权益,我会支持她的。我也会勇敢争取自己的人生自主权,这是生而为人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