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大理还没有开始火起来,人民路上除了一中和四中放学的时候,基本没有什么人。太阳一览无余地洒在每一块青石板上,投不出一块阴影。
那时候叶榆路口住了一个腿特别长的男人,他一年四季都戴个头巾穿着短裤,每天像遛狗一样定时定点遛自己,先把自行车从下段骑到上段,再呼啸着从上段骑回下段,街道空旷到像是他一个人的T台。换了今天,他能把自行车从上到下推一遍估计就得哭了。
那一年的冬天,我和鲍先生在四中旁边开了一家小餐馆,老陈盘下了一个青年旅馆,旺财帮一个女朋友看着一个小店,赖总还没开始她伟大的微商事业,整日在人民路上晃荡。
忘了是怎么认识的了,也许是因为狗吧。那时候我们养了一条萨摩耶叫小骚,老陈养了两只串串,一只叫馒头,一只叫花卷,这几只狗每天都会自己跑到旺财店里去找吃的。那时候人民路还无车可禁,也没什么人放老鼠药,狗子们可以在街上自由奔跑。
冬天里,我们经常一起蹲在广武路的路口一起烤太阳,狗就在旁边打架玩。有时候聊得兴起老陈马上就会开着她的破长城带着我们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去巍山赶小吃节啦,去洱源泡温泉啦,去小普陀喂红嘴鸥啦,或者去本地人家里吃杀猪饭。
有一回,老陈又一时兴起要带着大家去诺邓。诺邓在大理州下属的云龙县,距离大理古城有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当时说要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所以至少要住一晚才能回来。那天正好店里有点忙,我就没去,非常遗憾地错过了这次异常精彩的旅程。
原本一天的诺邓之行,她们四个女人两条狗玩了一天以后觉得不过瘾,决定开到瑞丽边境去看看,完了又拐到腾冲去玩了一圈,等回到大理的时候已经是一个礼拜之后。这帮女人连件换洗的衣服都没带,硬生生扛了一个礼拜直到人人都一身馊臭了才不得不回来。这就罢了,更重要的是她们连钱都没带,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机支付,她们只能一路想办法蹭吃蹭喝,跑到办喜宴的人家赠喜酒喝,偷路边甘蔗地里的甘蔗,还在山上摘野花跑到市集去卖了换饭吃,狼狈程度真是一言难尽。
这次旅行被她们津津有味翻来覆去地说了好几年,最为难忘的一点是她们在芒市吃到的世界上最好吃的米饭。
芒市这个地方很奇怪,菜市场里有摊位专门卖米饭,那米饭好吃到匪夷所思,不用菜来下饭就可以吃光。她们想直接扛几袋米回来,可是当地人说了,他们当地的米一定要配当地的水,煮出来才能好吃,所以,要想吃世界上最好吃的米饭,必须要去芒市才能吃到。
后来我们只要聚餐,她们就要念叨一遍我没能吃到的芒市的米饭,每次都很遗憾那一次我没能一起去,并信誓旦旦地说一定要组队再一起去吃一次,这次一个都不能落。
这几年我们又组织了数次旅行,吃吃喝喝玩玩乐乐,还一起去过一趟泰国。不过这些旅行都比不她们当年那次计划外的精彩旅行。
去年冬天,老陈又一时兴起,组织大家去腾冲看银杏,四个女人坐上车又开始了一趟“囧途”。因为大理的海拔高,当时已经入冬,气温只有十来度,我们大大咧咧地穿着棉袍和羽绒服就杀过去了,到了腾冲才发现太大意了——出发前没查天气预报,腾冲大大的太阳,气温二十几度,还没下车就被热成了傻逼。你问我们为啥不脱衣服,咳咳,因为我们这些在大理混久了的糙老娘们到了冬天都是不穿内衣的,所以……
第二天,银杏看过了,银杏炖鸡也吃过了,老陈懒洋洋地打着方向盘问我们往哪儿走啊,大家开始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瞎扯淡,说来说去又说起了芒市的米饭。老陈大腿一拍,走,带西某某吃世界上最好吃的米饭去!我们都吃过了,就你一个人没吃过,这怎么行。
芒市距腾冲不过一百多公里,此时的老陈同志已经鸟枪换炮,当年的破长城换成了福特野马,油门一踩就到了芒市。
更严重的问题来了!芒市比腾冲更热,气温高达三十度。于是,更荒诞的情景出现了。满大街的人穿着短袖,我们穿着棉袍和羽绒服,恨不得把袖子撸到胸口,因为只吃一顿饭就走,所以也不好专门去买一套衣服来换。几个人热得头冒蒸汽,跟疯子一样到处问人那个卖米饭的市场在哪里,淳朴的芒市人民以关爱智障的眼神亲切地看着我们,纷纷猜测着这帮人不知是哪里穿越过来的傻子。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们即将热晕过去的时候幸运地找到了那个市场,心满意足地买了一袋子米饭,上街边找了个小馆子,要了几个小菜开始狂吃。
在大理、丽江一带,饭店里的米饭都是很难吃的,米本身质量就欠佳,再加上海拔高,蒸出来以后米粒松散干硬,口感像是在嚼沙子。我平时自己做饭时候都要在米里掺一点糯米,并且煮出来以后要马上趁热吃才好下口。吃到芒市的米饭以后整个人委屈得想哭,妈蛋原来云南还有这么好吃的米饭,感觉在大理这些年所吃的米饭简直是一种虐待!
芒市的米饭米粒细长润白,香气清淡,口感温柔软糯,但是一点也不粘牙。饭团吃到嘴里,你会不自觉地想要去咀嚼它,等到一口下去,只觉得滋味还没尝够,只想着马上再吃一口。吃饭不再是为果腹,而变成了一种享受的游戏,那种感觉实在太奇妙了,感觉吃的不是米饭,而是一种美味的零食,整个过程里都不会想要夹菜吃,甚至觉得菜就是多余的。
米饭是世界上最平凡的食物,在饭桌上从来都是可有可无的背景,没想到竟然能有好吃到当饭桌主角的时候。
那天我们四个人一共吃了8块钱的米饭,36块钱的菜,吃到腰圆肚滚。除了市场卖的米饭,小饭馆里提供的米饭也很好吃,但是我们实在是吃不下了,就把饭馆配的米饭打了包,至于没吃完的菜,谁都没有多看一眼。
吃完这顿米饭,我们打着饱嗝开车回了大理,我的人生,我们的友谊,因为这顿世界上最好吃的米饭而圆满了。
近七年里,大理变得越来越热闹,尤其是人民路,终日人流不息,店铺的更新如日月轮转。我们早已离开了人民路,老陈的青年旅馆合同也已到期,现在再去那边,通街都见不到一个认识的人。当年整条街的人都互相认识,邻里之间熟悉得就像左右手,在菜市场买菜可以赊帐的。经常可以见到某家小餐馆的老板端个大碗沿着街面飞跑,挨家问有没有米饭,有时是借开水、借葱、借鸡蛋,从来不会落空。
近七年里,我们几个人的生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老陈当年拿着自己的养老钱过来开客栈,如今已经低调晋升土豪阶层。赖总皈依了佛教,靠伟大的微商事业买了房子。旺财也从一个饭都煮不熟、肉都不会买的小白痴变成了全古城最精明能干的客栈老板娘。我呢,本来有机会成为一个不错的皮匠,却贼心不死在小黄文作者的穷酸歧路上一去不返。
这些年里,我们共度过很多欢乐时光,曾无数次在饭桌上笑到集体崩溃,也经历了许多不足为外人道的心酸,失恋、离婚,一起送走了好几条狗,也曾经一起哭到冒鼻涕泡泡。可是说到底我们彼此间谈不上有多深的牵绊,不过是一起虚度时光的酒肉朋友而已,决定去泰国一起办签证的时候,彼此才知道对方真名,大家还有点愕然,明明感觉大家已经熟到肉帛相见了,怎么连对方名字都不知道。这样的相伴,并不像生死相许的深刻情感那么浓油赤酱,顶多只能算是一碗白米饭,但是,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白米饭。
因为有这样的友谊,不管怀着怎样的伤心离开大理,在我心里,大理永远不是伤心地。
(即将要离开大理了,谨以此文纪念我们在大理的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