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二,在别处,本是走亲访友的首选良日,在我的家乡,却是禁忌日,这一天,被先辈们选择为祭祀未过三周年的亡灵的日子。
初二这一天,满大路走亲串友的人,都是穿白戴孝的,所以倘若你这一天去家中没有未过三周年的亡灵的人家作客,会被主人厌弃的,讲究的女主人甚至能拿棍子将你撵出门。
就是这祖祖辈辈历经了多少代延袭下来的亘古的传统习俗,在抗战年代竟然救了祖父一命。
那时村里的人贫富两极分化严重,我的曾祖以上辈分的人至少三代单传,在家族观念浓厚的旧中国的农村,男丁单薄的小户人家在村中往往是受大户人欺压的对象,好在祖上一直崇尚读书识文、识数拎算盘,单传的几代先辈,虽没干成什么大事,在村里却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识文子”,所以倒也颇得村人的敬重。
到祖父这一辈,生了兄弟四人,曾祖父这次决心培养出一个可以支撑门户的儿男来,祖父在兄弟四人中天资聪慧、文思敏捷,被当地的私塾先生称为“翘楚”,理所应当担当了这个重任。
祖父学生时代是民国时期,那时候应该已经没有了科举考试,我没有考证那个年代的功名是如何考取的,据说祖父是以县状元的成绩步入了仕途,可以说是光宗耀祖了,也可以说光耀门楣了!
这对于一个小门小户的庄户人家来说,的确是件值得庆贺的让人扬眉吐气的事,但对于村上原本敬重你、却对你的唯唯喏喏很受用的大户人家乃至村中执事的领导来说,你门中出了一个在县里干事的儿子,你从此可以和他们平起平坐,甚至你的宅院从此将称为府邸,你的座上宾从此将是他们须抬头仰视的人物,心里的落差和各种不舒服是可想而知的。
而村中原本和你一个战壕里的小户人家,看见你突然就咸鱼翻身、父凭子贵,各种眼热、嫉妒是显而易见的,恨却是不可预知的。
能够想象,祖父当上县里的大员后,家中的境遇得到了极大改善,逢年过节,吃的、穿的、用的,应该比乡邻们强了去。
有一年,被妒嫉蒙了眼、被仇恨冲昏了头的几个青壮年乡亲,在大年初二天蒙蒙亮时,持枪跳墙闯入我家祖屋,亏得邻居老曾祖奶奶好心,后半夜事先叫走祖父,在她家屋里呆了半夜,待天亮时分让祖父穿上一身白孝,混入走亲戚的路人中,一路向北,待几个混小子明白过来时,祖父已进入了县城境内,再无追赶之可能。
后来,当祖父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几名配枪的随从,在返乡探亲途经村中的田间地头时,与其中一个混小子狭路相逢,对方吓得脸都绿了,祖父翻身下马,上前一句:“*老弟,抽根烟。”
说着掏出一支烟递给对方,又掏出打火机替对方点上,拉了几句家常,象对待其他乡邻无二。
从此,两户人家,睦邻友好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