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于1938年8月至1939年8月旅居巴黎时,用英文写了一部长篇小说《Monent in Peking》,即《京华烟云》,书中塑造了一位完美的女性形象姚木兰。林语堂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可见他对自己笔下这个人物的喜爱。有人认为姚木兰是林语堂以他的大女儿林如斯为原型创作的,《京华烟云》写就时,林如斯正好十六岁。
林如斯是《京华烟云》的第一个读者和评论家,为父亲写的书评《关于〈京华烟云〉》,文笔清丽,充满才情。青年的她,就如姚木兰,美丽聪慧,落落大方。姚木兰是书中人物,为了爱情曾经赴汤蹈火,甚至不惜牺牲自己,这种爱情至上的观点如果在现实中会怎么样?看看林如斯让人唏嘘的经历,才会从真实的生活中找到答案。
林如斯小名阿苔,原名林凤如,后来被父亲改名如斯,取“逝者如斯夫”之意,她和父亲长得最为相似,也遗传了父亲的才华,七岁就发表文章,十六岁她和妹妹用英文写的日记《吾家》出版后获得很好的反响,第二年就出版了中文版。
同样在十六岁这年,她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赛珍珠写了一篇传记《赛珍珠传》,赛珍珠很喜欢,把它作为附录编入自己的作品集《爱国者》中。十八岁的林如斯写的《Dawn over Chungking》(《重庆破晓》),让人看到这位姑娘不俗的文笔。
二十二岁之前,这个美丽聪慧的女孩子,人生一直是顺遂的,直到她突然与人私奔,完全改变了自己的生活轨迹。
林语堂虽然深受西式教育影响,但骨子里还是旧式中国人,所以他和妻子为最爱的女儿挑了一个女婿,一个毕业于北京协和医院的军医,年轻有为。双方家长商定抗战胜利后在美国完婚。但谁也没想到,全家邀请了亲朋好友摆下订婚宴,一向乖巧的林如斯却在订婚前一天,竟和一个叫狄克的美国青年私奔了。
林如斯毕竟不是姚木兰,姚木兰应了父母之命,而林如斯则是义无反顾追求她自己认为的幸福。
私奔后,二十三岁的林如斯瞒着父亲与狄克在波士顿结婚。狄克是纽约一家广告公司老板的儿子,林如斯在美国纽约道尔顿学院的一个美国同学的哥哥,也是个小混混,高中没毕业就因品行不端被学校开除。
这样一个人品有问题的人,对人性有深厚洞察力的林语堂知道他根本不是良配,他只为女儿的生活担心。虽然女儿私奔的行为让亲友哗然,也让自己心痛,但他还是原谅了女儿,对妻子说舍不得责怪女儿,只想更疼她。女儿女婿回家时,老夫妻俩都要整出一桌好菜,待女婿如上宾,什么重话都不说,欢欢喜喜的样子。
可是不堪的人是不会被爱情改变的,也不会被林如斯这种为爱抛弃父母亲人的牺牲感动。新婚后的甜蜜幸福时光并没有维持多久,狄克不仅穷困潦倒,居无定所,而且不务正业,这场婚姻渐渐成为一场噩梦。林如斯煎熬了近十年,不要任何赡养费终于和狄克离婚,这一年她三十二岁。
三十二岁,还是极美好的年华,人生可以重新开始。就如林语堂劝女儿的话“离婚不是天大的悲剧,让这一页翻过去吧!”,可是林如斯一直翻不过这一页,她为了这份爱投入了太多心力,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虽然她结束了失败的婚姻,但她再也没有从噩梦中走出。
离婚后的十六年间,她纠结于自己过去错误的选择,一直无法原谅自己,也无法再面对自己,心灵从此枯萎。几进几出精神病院的林如斯,病好时还编译了《唐诗选译》,可惜最后她还是选择自缢身亡,终年四十八岁。
纵观林如斯的一生,她美丽聪慧,却终究被情所伤。现在常有富养女儿的言论,觉得富养出的女孩有不同的眼界,但实际上,林如斯就是富养出的女儿。
林语堂的收入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高得让人咋舌,相当于现在的八九十万,而他对女儿们的教育是不平凡的教育,即让她们不受禁锢的成长,也让她们去社会这个大学堂里见识真实的世界。
林语堂带着孩子们游历欧洲;去巴黎红磨坊看艳舞;去维苏威火山探险;从小就领着她们参加朋友举办的社会活动和文学聚会;他经常去俱乐部、会场或高级轮船上演讲,女儿们去听讲,父亲精彩的演讲也让她们受到众人瞩目。
这样成长的林如斯,从小就因为接触社会,而见多识识广,有阅历有眼界,但还是为爱私奔,最后以这样的悲剧收场。“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只是理想化的希望,书里的姚木兰,无论是外貌,还是内在,以及她的为人处事和自由的思想都是女子的典范,但这一太过完美的形象,只能存在于想像的世界里。现实生活里没有姚木兰,女性们需要的不是完美,而是接纳不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