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我会在街上抽烟,一是心情大好,二是决心放纵,三便是遇到心仪的家伙。没想到在这样一个拥挤又疲倦的周末下午,能遇到邂逅友人此等美妙的事。
这次居然是他先发现的我,我原先以为自己再普通不过,结果混入人潮还是会有一双眼睛把我找出来。或许我穿了一件耀眼的红杉,又或者他总觉得我像六零年代的人,走起路来太缓慢。
互相对望,开场白不过三句话,从他手中的火机点燃唇边香烟之后,我彻底放松,再次确定此君是深得我心的那一个,也不枉我花了不少时日想念他。
先生笑起来很好看,唇边的胡渣还是那么性感随意,说起话来不偏不紧,像念着泰戈尔诗句一般的诗人温柔。仿佛他是唯一一个肯接受我不修边幅,肯宽容我语无伦次的男士。这人没什么特别的优点,就是懂得体恤和包容,让人觉得无比舒服和自在,于是有时候我很爱他。
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街道上人潮涌动,只得我们俩有闲情逸致靠在街边的栅栏抽烟聊天,一瞬间淡淡的烟草香将我们包围,夕阳余晖渐渐褪去呈现出一片宁静的蓝色,晚风徐徐吹过,像爱人温柔地抚摸,我们自说自话,仿佛那繁华的街景与我们没有什么关系。
醉心于文学与理想的谈论,说说笑笑,只听见手腕上缓缓走过的声音,时间不停地提醒我,他不是属于我的,时光告诉我,对于这样的男人我一直保持友情关系是对的。
十五分钟,他一字不差得说出了我烦恼的所在,十句话,他将我所希望听到的一切娓娓道来。
终于他的电话号码我失而复得,终于有一个人能看穿我的心思。滴答滴答,时间走到了那个点,快到一点情面都不给我们留。到了这个时间,他要去赴一个约会,我要去另外一个地方办事,烟蒂已然脱离了手指落在地上成了惨白的灰烬。他往左,我向右,加入了匆匆赶路的人群。
衣衫上烟草香还未散去,本来神情淡然的脸上划过了一丝不明所以的微笑,我匆匆上前,没有回头,那感觉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呵呵,天地悠悠,过客匆匆,笑我为了碰着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