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德礼( 要说要什么)持续原创分享第463天,挑战光山心协读书分享365天第九十三天
读书感悟:
引导出现正向所欲行为,而非要求停止不当行为,这是在当事人犯错误的时候我们处理问题得法宝,无论是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还是我们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亦或是在与来访者沟通的过程中。
在当事人犯错时,周围的人都会想要通过提醒当事人,犯错行为的不当性,来告诉当事人,不要再这样做了。但是作为咨询师,值得我们检视的是,你这样的方式,当事人就一定知道怎么改进了吗?就不会再犯了吗?不见得!那么,到底要如何增加当事人从犯错中改进的可能性呢?这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当周围的人要想指正当事人犯错行为时,要能清楚的向当事人说明,希望看到当事人要去做的行为,而不是不要做的行为,否则当事人不知所措,或者是停止做不要做的动作,但不见得会做出别人所欲的行为。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不要孩子拖拉,不要孩子上网,不要孩子……其结果我们不要的行为,在孩子身上得不到停止的迹象,反而越来越增加或者严重。由此可以看出,不要的很难发挥作用。我们直接强化想要的,当事人就能找到目标和方向,就会产生朝向想要的前进的方向去行动的行为。
甘德礼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