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写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却一直不敢公开发表。这些日子,我不断搜集来自支教实践者的文章,里面描写了很多孩子的苦难,以及支教志愿者的付出、心血以及面对残酷现实的无奈。在这些真实实践面前,所有的逻辑分析都显得苍白无力。我担心自己生硬冰冷的文字,会带来对社会热情的伤害,对实践者的伤害。但沉疑多时之后仍感觉,一方直言总能针砭一方沉弊,也可能激励勇敢者的前行。一家之言,当与不当,请读者诸君论断。
以下为正文。
谈支教,其实就是在谈公益。支教是公益的缩影,至少在今天的论题上是。
近些年在公益界有一场关于支教是与非的讨论,正反双方各有一些代表性的文章。翻阅之后,我发现,虽然他们各自站在反对或者支持的阵营双方,但他们在一点上却分享着共同的观点。
那就是,谁是支教实质意义上的最大受益者。
在反对方,《 叔叔、阿姨,我们不希望你们来支教》一文用孩子的口吻写到:
“叔叔阿姨,在你们走后的日子里,听说你们因为对我们的爱心获得了学校的奖赏,你们的经历丰富了你们的厚度,开拓了你们的视野和格局。”
“在这之后,我们开始有点反感,我开始明白你们所给与的远不是我们想要的,你们的爱心破坏了我们心灵的安静,你们的奉献破坏了我们传统的善良,这些,也许你们永远无法察觉,毕竟,你们是旅游来的,你们是让这块热熟着的黄土地见证你们的爱情而来的,你们是带着爱心寻求自我心中的安静而来的,你们是寻找呼吸西部贫瘠的空气而来的……。”
在支持方,心平公益基金会秘书长伍松先生在采访稿《回应被质疑的支教》一文中提到:
“在支教中……第一位的受益人是大学生。……我觉得这些所有的批评声音都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就是他们忘记了大学生其实并没有完全完成成年这个过程,他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一个独立的成年人,大学生仍然处在接受教育的一个阶段……参与支教……让大学生在这四年里能够离开象牙塔,到最真实的一线去,他们的大学生涯会变得更加完整。
正反双方,观点相同——支教志愿者,做事的人,是实质上的最大的受益人。
那么,谁是应然上的最大的受益人呢?
如此一问,分歧出来了。
一部分人认为是支教志愿者。大学生还没有完成教育过程,支教是帮助志愿者开阔眼界,了解社会,以及丰富个人体验的方式。即使认为志愿者完成了教育,也还是有些项目希望支教可以把志愿者培养成未来的领袖。不管怎样,人的完善没有尽头,如果你的关注点在志愿者,那么志愿者总归是需要成长的。
另一部分人认为是学生和孩子。支教是教育的一种,而所有的教育,都是最终指向学生的。在支教关系中,志愿者是老师,孩子是学生,哪有教育是以老师为目标的道理?
我的立场呢?是后者。第一种看法,在我看来,不太合理,甚至有些危险。
我的理由有两个。
首先,任何事业如果希望运转顺利,就必须满足所有利益相关方的诉求。换句话说,如果要确定一个首要的服务对象,则这个定位必须得到所有相关方的认同。
志愿者是支教的目标服务对象,持有这种观点,除了公益组织之外,恐怕其他相关方都难认同。我曾参加过一个志愿支教机构的开放理事会,会议上我发现,其实很多志愿者都很清楚,他们参加支教,目的是服务学生,参与的小学校长也这么认为,他私下里对我说,“如果支教是为了让我以及学生们来服务志愿者,那是本末倒置了”。如果支教的最终目的是,动员农村地区的家长以及孩子,来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帮助其成长,这种道理又怎么能让校长、老师、家长以及孩子们接受呢?如果说支教是为志愿者服务,校长、老师、家长、孩子甚至志愿者能答应吗?我相信,很少有志愿者机构,会这样对校长、老师、家长和孩子描述自己。
其次,我们做项目,持有什么样的目的,就会招募到什么样的人。如果我们反复强调,支教可以开阔视野,丰富简历,那么我们能招募到的,就是那些以自我成长为目标的人。一旦后期在支教过程中碰到麻烦和困难,一旦当孩子的需要与自己开拓视野或者丰富实践的目标相冲突,那个时候,志愿者就很难做出有利于孩子的选择了。
现在有些组织,为了鼓励年轻大学生参与支教,经常游说支教经历有利于开阔眼界,甚至说对未来找工作会有帮助,这种功利主义的话语体系,招募到也常常是一些功利主义者。而我在很多支教志愿者的文章中读到,他们相当不一部分是有情感、也是有担当之心的,因此我觉得放弃这种引诱性的游说,并不会妨碍年轻人的热情和投入。
支教应然的目标对象是孩子,这个道理并不深刻,也并不太懂,可在现实之中,志愿者组织或者公益组织为什么还经常模棱两可,颠倒不清呢?
这可能和人的行为心理,尤其是和志愿者公益机构的行为心理关系甚大。以下是我的猜度,可能有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嫌疑,如有不当之处,敬请谅解。
第一种心理是逃避难题。
要知道,如果支教定位是为志愿者提供帮助,而且尤其是开阔眼界这一说,只需要把他们送到农村即可,而如果说要给孩子提供帮助,那么支教组织就必须如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所评述的那样,弄明白且必须遵守教育的规律,那些教电脑、讲英语、讲故事、讲外面的见闻的方式,可能并不符合教育本身的要求。
绝大多数的支教,都面临着时间短、志愿者不专业、不懂教育等难题,这些都是约束条件,使得支教为孩子带来改变十分困难。给孩子带去真正的价值,这就对支教机构以及志愿者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人们普遍把支教当作一种简单且易于参与的公益形式,不愿直面困难以及更高的挑战。
第二种心理是逃避真正的问责。
目标越具体、越明确,越可衡量,则越容易判断成功与否,也就越容易问责。如果我们把目标确定为:通过十年的时间,使得抗艾药物价格下降90%。十年后,目标实现与否,立刻就能判断。
避免被问责的最好方式就是制定非常模糊的目标,比如培养志愿者的领导力,培养世界公民,何谓领导力,何为世界公民,如何判断呢?
再进一步,如果就是不明确自己的服务对象是谁,那么就更不好判断成功与否了。你说,给志愿者的服务不好,我可以说你要去看看孩子,而如果你说孩子没有太大变化,我又可以说你要看看志愿者。
第三种心理则是逃避掌控力不足。
支教的服务链条是这样的,支教组织—>志愿者—>孩子。支教组织离志愿者更近一些,他们可能大部分时间都在和志愿者相处,因此对志愿者的需求感觉更敏锐一些。而如果往服务链往下端再走一步,感知对孩子的需求,对支教组织的能力要求就更高了一筹。
这里面包含着对自我控制力的担忧。如果把组织把目标人群定在志愿者,支教组织能感觉到自己可以对成果有所控制,而如果再往下推一环,则常常感觉无能无力,服务完志愿者,至于志愿者能把孩子服务怎么样,效果如何,就只能想像,无法控制了。
既然没有能力进行控制,还不如让语言与行为保持一致,干脆说自己是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好了。
想一想这一切和公益行业的状况是如此的相似。我们不是经常说,做公益收获最大不是别人,而正是我们自己吗?如果这是谦词,倒也罢了,而如果这是事实,那不就是公益最大的悲哀吗?我们不是经常说,我们应该促进中国公益组织的发展,公益组织发展了,社会自然就发展了。
真是这样吗?
这难道不是公益慈善效果不明的首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