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强调,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激励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持续健全和完善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引导流动党员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必将有力推动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管理质效提升。
强化共建共管,夯实流动党员工作基础,确保“流而有序”。落实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流出地党组织要积极探索流动党员常态摸底排查机制,结合网格采集、流动党员自主上报等方式,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分类登记,精准摸排流动党员数量及去向,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台账,坚持信息定期更新,实现动态管理,“一对一”联系机制,以“上门访、电话问、微信联”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流,确保知思想、了现状。严格落实党员“双报一领”制度,流出地为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引导流动党员凭证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党组织生活,形成流动党员动态闭环管理机制。
强化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党性观念,确保流“流而有学”。创新学习教育模式,坚持线上和线下同抓,确保流动党员教育不掉线、不脱节。线上通过推行“互联网+党建”模式,依托学习强国、流动党员微信群等打造“掌上课堂”,定期推送党建动态、先进典型、远程教育资源等学习内容,让流动党员能随时随地及时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线下及时“补学”,充分利用节假日“返乡潮”时机,通过座谈会、微课堂等形式,及时为流动党员学习“充电补课”,确保每名党员不缺课、不漏学。通过线上线下“双向发力”,党组织为流动党员及时送学,流动党员按时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实现双向互动,确保流动党员思想不褪色。
强化激励引导,促进流动党员作用发挥,确保“流而有为”。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就是流动资源”优势,聚焦群众所需所求所盼,流入地党组织应结合实际,探索流动党员作用发挥机制。着力丰富活动载体,搭建各类平台,积极引导流动党员在流入地主动“亮身份、作表率、比贡献”。通过设立示范岗、责任区和开展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治理、服务群众、树立形象、发挥作用,增强党员之间的认同感和凝聚力。鼓励流动党员主动献计献策,激发其干事创业热情,增强流动党员归属感,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流入地建设添砖加瓦,在流动中绽光彩展作为。
聚焦优化服务,做好流动党员关怀帮扶,确保“流而无忧”。坚持在贴心服务中加强管理,想方设法为流动党员排忧解难,使得流动党员“动而有助”。发挥基层党组织纽带作用,建立“帮带”联系制度,让本地党员与流动党员结成帮扶对子,做到流动党员返乡时必访、家有困难时必访、家有矛盾时必访、身患疾病时必访。建立关怀关爱机制,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流动党员,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强化线上政策服务,依托流动党员微信群,为流动党员提供政策咨询、返乡创业、学习培训和劳资纠纷等多元化服务。从党员流出前、流出时、返乡后三个阶段明确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动党员职责,做到全链条闭环,确保管理不松、作用不减、关怀到位,动态掌握流动党员具体流向和现实表现,及时传递了党组织的温暖与关怀。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委组织部黄清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