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差较多,三天两地,交通不顺也是经常,前天在合肥南站偶入书店发现了一本吕思勉的《中国文化传统》,如获至宝,前段时间电子说看到过称为《中国通史》,觉得纸质书还是严谨一些。中国文化传统更贴切于书中内容。
开篇第一章为《婚姻》。做了一些摘录作为分享。
在先史时期,游猎的阶级极为普遍。其时可供掠夺之物极少,女子遂成为掠夺的目的。掠夺之后,女子亦为交换品之一。掠夺来的女子,是和部族中固有的女子地位不同的。她是掠夺者的奴隶,须负担一切劳役。此既足以鼓励男子,使之从事于掠夺,又婚姻之禁例渐多,本部族中的女子,可以匹合者渐少,亦益迫令男子从事于向外掠夺。所以家庭的起源,是由于女子的奴役;而其需要,则是立在两性分工的经济原因上的。与满足性欲,实无多大关系。原始人除专属于他的女子以外,满足性欲的机会,正多着呢。
可以看出,抢妹子比找妹子谈恋爱要容易。且抢的妞是无条件服从的奴隶,在劳役中满足男子舒服当爷的愿望,生杀大权在握。不喜欢了抛弃或毁灭再去抢。而找部族中的女子,大家都是“贵族”,一个不小心得罪了,还容易被女方的兄弟父辈过来教训,实则感觉不自由,顾虑太多。在经济实用性方面没有抢过来的有优势。从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一定要强,既然能抢别人,就有可能被抢,不败的方法也简单,当时还没那么多谋略,基本都是硬刚的正面冲突。考验的就是繁殖能力强人多,体魄优秀。这种兼并能生存下去的家庭基本上是非常优秀的基因。不是贵族就是奴隶,掠夺而来的女子组成家庭,和谐方面应该是问题不大,谁会让奴隶骑在头上,女子家里顾得好,男人外面又能抢,堪称典范级别的男主外女主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