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毛姆《刀锋》——天使不在人间,那又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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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我翻开过好几次,这是毛姆的代表作,不可能不好看,这本书一直放在最显眼的地方,像故意让它在那儿挑衅我似的。趁着长假的最后两天,我读完了。

先说我为什么那么久才读完,主要因为被快节奏的生活影响的,没了之前看捧书夜读的耐心和精力,尤其越经典的小说,高潮部分往往在中后期,好像作者在考验和筛选读者。而且不同于其他的小说,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就是毛姆自己,而我跟毛姆不熟,所以对他身边的人和事儿没有那种浓郁的吃瓜情结,而且这里面也没什么绯闻和八卦。毕竟毛姆先生这么体面的一个人,不能钻到那个旮旯里去打听什么,有的只是虚情假意的礼仪以及我看不懂的装修风格衣着服饰描述,我的生活水平刚进入小康社会,品味不高,分不清羊绒和羊毛的手感大理石和石英石有什么细微区别,对五分熟的牛排配上拉菲红酒的口感更是一脸茫然,这是我的问题。

其次,是对最先出场的那个艾略特极度反感。这个人是英国古典小说里比较经典的人物,但是从来没有做过主角,他们往往都是小丑的角色,在纸醉金迷的名利场上兜兜转转,保媒拉纤,像《水浒传》里的王婆《红楼梦》里的贾雨村。他们不事生产,只管帮助上流人士筹措一些聚会,借此累积人脉以及展示自己的新衣,并从中获得利润。毛姆作为一个知名作家,也是艾略特网络的人物之一,名人效应永远是社交场合的定海神针。

艾略特有一个寡居姐姐,也算一位小中产阶级,可以维系体面的生活,两个儿子都已独立,只有一个小女儿被富养在家。艾略特独居,他的心思都在社交圈,几乎作为信仰般终生保持着对攀附权贵的热忱,他周围的一切都以能否迈入更高级别的社交圈而存在。从这个方面来说,他是一位成功人士,他从籍籍无名,实现了财富自由,也算实现了阶级跃迁,他得到了一个贵族头衔。要知道,教皇头顶还有上帝,所以向上攀爬的路永无止境,总有他攀附不到的地方,毕竟他没有办法做到八面玲珑取得所有人的喜欢,再者,他还有同类。最精彩的就是他的死亡,毛姆的讽刺辛辣让我这个厌恶他的人都感到有些过了。

人在得知自己濒临死亡的时候,会做些什么?大概会反思自己的一生吧,会想办法见见家人,说一些真心话。有这样的机会本身就属于幸运的,活着的人都不大相信自己会死,多多少少会放不下世俗的羁绊,不敢直面真实的自己,只有真实地死亡逼近,才让人有了坦诚的勇气。艾略特不这样想,他能倔强到什么样子,他最后竟然全然不顾医生的忠告,以慷慨赴死的决心也要为参加一个主人压根没请他的晚宴做准备。毛姆为了让他瞑目,从宴会筹办的秘书那里硬是偷了一张请柬送过去,艾略特大喜过望,坦然接受了自己的死亡,遗嘱简单地交代了自己的财产分配,大篇幅地对自己死后遗体的穿搭进行了交代,就是要把给最后的晚宴准备的那套代表身份的贵族服饰穿进棺材里。毛姆先生忠诚地履行了作为朋友的职责,虽然始终怀着无比鄙夷的态度。一条活生生的生命,竟然可以活得这么拧巴。

这是艾略特,根本不是《刀锋》的主角,搜一下《刀锋》的简介,你甚至都看不到关于艾略特的内容,但是笔墨确实是渲染最多的人物。艾略特,作为一个引荐主角出场的人物,确实非常隆重,不过既然小说是由毛姆口述,跟艾略特的交集多,跟拉里的交集前后算起来就坐在一起喝了几次酒而已,在社交距离中,可能只能算认识,出场过多反而显得刻意。不过这样的书写方式,映衬的拉里的形象更加的光辉伟岸了,生活中就是有些人用各种头衔和服装道具把自己的影响力渲染到变形,可是依然只能做一个可怜的配角,真正的阳光透进来,只能让他们发霉的袍子更加的显眼。

拉里,就是那道光。拉里本是一个阳光大男孩,和家人以及青梅竹马生活在一个衣食无忧的庄园,相对体面的家庭以及天生的仪表堂堂让他轻而易举就能获得好人缘。幸福的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温润的性格,从心理学上来说是这样,那些暴戾的富二代匮乏的部分源于文化底蕴和物质财富严重失衡,当然,还有天生的问题。拉里的祖父辈,应该是从英国跑到美洲奋斗的第一代清教徒,从攫取财富到建国,他们经历了丰满的一生。

一战爆发,拉里主动参战,为此还改了年龄,多浪漫。拉里是作为一名飞行员上了战场,他可以飞翔在天空,自由自在的感觉是没有飞行经验的人体验不到的,而且还不用直面死亡。曾经往人间丢过核弹的那几个士兵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当时内心并没什么感觉,只是在执行任务,可能内心还有些荣耀,毕竟那时复仇心思比较重。拉里也是这样,尽管驾驶的是杀伤力最大的战斗机,可物理上距离死亡很遥远。

拉里直面死亡,是最好的战友为了掩护他而身亡。我第一次直面死亡,是我养了两年半的猫在我面前慢慢死掉。这个过程,很难用理性去解释,死亡是理性还是感性的范畴?我的小黑刚才还在和我腻歪,它有自主意识,想驱动自己的肉体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根本意识不到在两个小时后,它将在痛苦中死去,在不知道什么是死亡的时候承受死亡。拉里的好朋友,刚刚还驾驶着飞机与敌机周旋,他是那么的自如那么的爽朗,整个天空犹如他的舞台,拉里和他就像任何两个组队玩游戏的好哥们一样。等到双双落地,拉里兴奋地冲向朋友,准备像平时一样讨论一下刚才一个漂亮的甩尾,一个华丽的转身。可是,他看到的,是几个医护人员比他更积极的冲向他的朋友,接着,他朋友被抬了出来。这时他才看到,战友的机身有多处弹痕,战友的肉身,也有。战友很年轻,平时属于精力旺盛型的,如果和平年代搞不好是某个大学俱乐部的主席,靓丽的女孩都逃不过他的搭讪。拉里,亲眼看到,刚才眼里还有光的战友,就那样死了,死的样子就像死了一样。

战场哪有不死人的,拉里回到故乡之后,不能把此事当作特殊的事件说给任何人听。他的青梅竹马叫伊莎贝尔,是艾略特那个姐姐的小女儿。坏女人对好男人更具备甄别的能力,坏女人更容易欺骗好男人,而且可以骗好几个,骗一辈子,伊莎贝尔就是个妥妥的坏女人。尽管拉里不是最有钱的,但是伊莎贝尔坚持拉里拥有挣大钱的潜质,她就像个资深的股票经纪人,或者跟她舅舅一样,是一个掮客,当拉里成了她的老公,她会一步一步打造他,一个帅气的战争英雄,半个州的姑娘都正在为之疯狂,虚荣心拉爆的那种满足。

本来,拉里娶了伊莎贝尔也是最好的选择,因为拉里喜欢确实喜欢这个姑娘,伊莎贝尔健康、美丽、幽默、大方,而且从小一起长大。虽然拉里并没有看透伊莎贝尔藏在人性最深处的自私自利,好在拉里看透了自己,他要追索生命的终极意义,他想知道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以及怎样活着才值得。所以,他需要大量的时间去学习去探索,他的这种选择让我想到了“抛妻弃子”的弘一法师以及《月亮与六便士》里的高更。他知道自己不可能依据伊莎贝尔给他规划的未来去生活,他要只身去巴黎寻找答案。伊莎贝尔后来选择了一直追求她的富二代格雷,除去一些灵性方面的差异,格雷恐怕是全美第二个好男人,格雷和拉里也是从儿时一直要好的朋友。

尽管伊莎贝尔在格雷的宠爱下日子过得美满幸福,她也尽职尽责的做一个好妻子好母亲,但是她一直认为拉里是属于她个人的,甚至应该为她保持童男之身。后来拉里要娶另一个他们共同的童年好友索菲,一个因丈夫孩子同时在一次车祸中丧生而从此沦落风尘的女人,伊丽莎白做了一个阴险的设计让索菲错过唯一一次被拯救的机会,离开拉里的索菲,不久之后就克死他乡,死状惨烈。当毛姆看透伊莎贝尔前去质问,伊莎贝尔竟然说自己是在保护拉里,对可怜的索菲毫无愧疚。就这样一个女人,不但得到母亲、舅舅、两个哥哥以及丈夫的无限宠爱,还有大笔的遗产可以供她养尊处优,她表面上看起来一点都不坏,她从来不歇斯底里,一直热情好客落落大方,如果没有索菲的事件,她的品行几乎没有什么瑕疵,甚至她自己都认为自己只是因为过于天真无邪所以才得到上帝的眷顾。我内心讨厌她,还因为我的嫉妒,以及自愧不如,我不如她的冷静、清醒、坚韧以及不恋爱脑,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她确实相当成功,实现了一个女人在世俗意义上的极大成功。

拉里,每年都有三千英镑的年金,这份年金不多,对于伊莎贝尔来说这几乎不算什么,对一心求学的拉里来说足够了。在巴黎,他出入的都是最高级别的图书馆,回到的,是最廉价的出租房,他完全放弃了肉身的享受,一心探索生命意义的奥秘。为此,他放弃了大好前途以及美满婚姻,那是当时所有的上流社会公认的美好生活;他还放弃了自由自在的生活,本来他可以靠着年金做一个自由的学者,至少体面,也不妨碍你深造,但是他觉得这样过于悠闲,没有刻苦的磨砺,于是他去做矿工,全世界最辛苦的工作。在那里,他看到形形色色的人,他阅读到每一条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人都是丰富多彩的,他们的幸福、快乐、苦闷、忧郁,其实都令拉里感到着迷。还有,拉里看待性也很特别。他的两个性对象,一个是在流浪期间收留他做农活的农户家寡居的儿媳妇,半夜强迫了他,一个是他出资拯救的一位几乎沦落风尘的女子,她也很传奇。这个女人也是毛姆的朋友,很要强,曾经在落难期间遇到拉里,拉里毫不犹豫带着她和她的小女儿去一个乡村疗养,女子感觉拉里是贪图她的肉体,身体好了以后就告诉拉里可以做了,拉里竟然笑着说,你想要的话你就来我房间。

在这个女子的讲述中,拉里面对性爱就像面对一日三餐一样淡定,他全程非常温柔体贴,但是你感受不到他的贪婪,他让对方感受到的是尊重和欢欣,然后还不让对方感受到自己存有多少依恋。在没有责任、没有情感的情况下,性爱也可以如此的美好。拉里是一个像水一样的男人,他不为谁逗留,却允许任何布满污垢藏满心事儿的人跃入水中洗涤自己,然后非常坦然地再次流淌。

后来,他又去了印度,在印度,他遇到了上师,通过瑜伽、禅修等方式,又获得了更高一层级的升华。印度在国人眼里简直状如地狱,可偏偏在那里,有许多睿智的佛陀。拉里在那里,几乎成了半个神,依靠精神疗法,治愈了许多人实实在在的疾病,比如差点要了格雷性命的头痛之症,犹如上帝施展神迹一样,被拉里轻松治愈了。

生命的价值在于向外界投射爱,拉里成了一个隐于人群的散播爱的使者,无论是他自己的肉体、财富、婚姻,无论是面对任何人,只要对方有需求,他都可以毫不犹豫马上停下做出力所能及的全部奉献。拉里成了一个至纯至善至真至美的完人,他没有被奉上神坛,而是隐身于人群,这给了所有人希望,因为我们也有可能随时遇到他,天使如果不在人间,那又有什么用呢。

世间所有的宗教、信仰的核心道理都是一样的,绝对不是财富的累积和五官肤浅的享受。我们都喜欢拉里,但是我们都在做艾略特,追求的终极结果是死的时候穿一身高级的衣服,可是再华丽的针脚能掩盖出死透了那张慎人的丑陋的脸庞吗?

很多评论家,说拉里的原型是毛姆的朋友维特根斯坦,一位著名的为人类寻找生命真谛苦苦寻找答案的哲学家。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能在纷纷扰扰纸醉金迷的世界,尤其是当下,在这样一个物质生活富足精神世界贫瘠的世界里,怀着冷峻、客观、理性的眼光躲开一切嘈杂坐下来为人类的悲欢离合寻找释怀的出处,都是真实的拉里可爱可敬的拉里,我们人类世界里永恒的指路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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