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写作者的日常

图片发自简书App

她睁开眼,看着屋里乱七八糟的东西摊得四处都是,可她怎么都懒得动弹,就是不想收拾。

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了半个月,她每天就在一堆书和一堆垃圾中穿行。除了这些东西,地上还飘着一团一团的猫毛儿。猫毛儿是白色的,散落在深灰色的木地板上很是显眼。

她搞不懂日本人发明的那个新词汇断舍离为什么这两年如此流行。家里空无一物,断舍离后人的物欲据说可以降到最低。可就算家里有许多东西她也觉得物欲照样可以很低。比如现在的自己,连门儿都懒得出。

书东一本西一本地扔得到处都是,大多都是只看了几页或是几章,她已经好久没有耐心地读完一本书了。刚读了几页,就会被那个男人的微信打断,男人是几天前才在网上认识的。

“在吗?”手机滴地一声响,她看到微信里那个红色的小圆点儿闪了一下。她本不想回他,她也不知道自己在他发出邀请的时候为什么就加了他。认识他也没有什么目的,就是想让他可以随时随地陪自己说说话。

“在。”

“干嘛呢?”

“没干嘛!”

“都认识这么多天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多大呢?”

她讨厌别人问她年龄,她搞不懂男人怎么那么喜欢问女人的年纪。他越是问她,她就越不想告诉他,尽管她年轻得足以引起他的幻想。

她没再回他,退出了微信。

那只叫毛毛球儿的猫咪伸展着四肢,趴在电视柜的一角晒着太阳。这几天它特别喜欢呆在那里,一动不动,一趴就是一整天。她发现它胖了很多,浑身的猫儿炸着,像一只会行走的方板凳儿。它从她脚底下溜过时,她总是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把它抱起来。她两手抓着它的前腿,把它的整个身体捧起来,让它坐在她的胳膊上,它任由她摆布着。它的脾气真好,她想。这也是她喜欢它的原因。

放下毛毛球儿,她想起了还没吃早饭。一看表,已经快十一点了。每天她都是在这个时间吃饭,她也不知道这到底算是早餐还是午餐。吃过这顿饭之后,她一整天都不再想吃东西。

不知是不是快过节的原因,这两天在网上总看到杀猪的视频。听着猪被杀前那绝望的嘶叫声,她在心里默默地发誓,今生再也不吃猪肉了。她竟然看到那些人拿着一把尖刀在追赶着一头刚出生不久的小猪,小猪最终抵不过几个人的拉扯,被按倒在了案板上。再往下她就不敢再看了。她关掉了视频。

她已经快忘记自己是个佛教徒了,佛教徒应该以慈悲为怀,可她总是无肉不欢。她觉得自己死后肯定是进不了天堂。她担心下辈子变成一只猪,任人宰割。所以,她要为猪做点儿什么,就是不再吃它们。

她喜欢写小说,写了五年,至今还没有一本书出版。可她仍然想就这么一直写下去,在写小说这件事上她执拗得有些近乎疯狂。

半个月来,她提不起精神干除了写作以外的任何事。在写作上她不是一个天才,所以只能每天不间断的写,尽管有时觉得自己写的都是垃圾。她写完了删,删完了写。她很感谢发明电脑的那个人。

辞职在家已经有两年多,好在自己有足够的钱养活自己。她很庆幸多年前买了那套房,可以让自己有一个自己的窝儿。女人应该有一间可以看得见风景的房间,这样可以保有作为一个女人的独立性。

有人告诉她,她不像个女人。不结婚、不生孩子、不做家务、不做饭。反正就是不做任何女人该做的事情。她没觉得女人不做这些有什么不正常。她从来没想过要当一个妈妈,不当妈妈当然就没有必要结婚。结婚最大的意义其实就是为了繁衍后代,她不想要后代,当然就可以不结婚。

她羡慕伍尔夫有一个伦纳德那样的丈夫,可以为了伍尔芙牺牲自己的事业。她真不搞不懂有个这么好的丈夫的伍尔夫为什么还是会患上了抑郁症,还是会自杀。尽管自己不想结婚,但她想要一个伦纳德那样的灵魂伴侣。

她喜欢毛姆小说《月亮与六便士》里的里特里可兰德,喜欢他对艺术的那种狂热与执拗。里特里可兰德这个人物让她很着迷,但她知道自己做不到。首先她是一个女人,她觉得女人没必要把自己过得那么惨。她还是想尽可能优雅的活着。

写作对于她不仅仅是茶余饭后的一种消遣,更像是她的生命,不写就会死。

最近她在写一个中篇,这个中篇已经写了有两个月,可她总是写写停停。这是她第一次尝试用“第三人称”去写一部小说,可她完全不能捕捉到小说人物的心理。她写起来很生硬,完全就是一堆词汇的堆砌,没有任何的情感。为此她很发愁,所以她什么也不想做,整天满脑子想的都是小说里的人物。

很快就到了下午,下午是最没灵感的时候。她总是在下午睡个觉,不过一睡就睡得很久,醒了之后天已经黑了。

她喜欢在清晨或是深夜写作。喜欢清晨是因为一早起来精神十足,而且灵感总是在清晨光临。喜欢深夜是因为深夜静得出奇,她觉得整个世界似乎都是她的。她是个夜猫族,越到晚上越精神。晚上让人觉得尤其得孤独,不过,她喜欢孤独,喜欢所有与孤独有关的词汇,这个词汇里透着一种力量。

这些天她的睡眠不是很好,很早就醒来 。小说里的情节该怎么往下发展一直在困惑着她,她写不下去了。

没了灵感是不是该出去走走了。此时,她突然想起自己已经有半个月没下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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