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滕文公下篇》中的陈仲子,极有可能被定为伪君子,那么它具有哪些事迹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匡章对孟子说,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陈仲子这个人难道不确实是一个廉士吗?就是说他实在是一个廉士。匡章举了什么例子呢?他说,居于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陈仲子这个人,他住在巫灵这个地方,三天不吃饭,耳朵也听不见了,眼睛也看不清了,井上有一个李子树,螬吃它的果实已经过半了,。

曹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

螬,蛴螬也,金龟子的幼虫。它是一种害虫。这个虫已经把李树上的果实吃了一半了。陈仲子匍匐往将食之,他爬着去。因为他已经饿得没劲了,"将"是一个动词,拿着的意思。这个被螬蛴啃了一半的果实,

吃了之后,他的耳朵才能听见东西,眼睛才能看见东西。孟子对匡章的说法有赞同,也有不赞同。

孟子说在齐国的士里边,我一定把陈仲子作为大拇指,为什么呢?因为就像上面所说,他是一个廉士,但是孟子话锋一转,虽然陈仲子恶能廉。虽然这个词在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里有点不一样,在我们现代汉语里,它是个连词。但古代汉语,它是两个词。虽有时候表示,即使有时候表示虽然。"然",是一个代词,这样。"恶",是一个疑问代词,哪里,怎么。说,这个陈仲子怎么能够做到廉呢?孟子认为他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廉。

孟子说陈仲子之操,要想像陈仲子那样的操守,坚持到底的话就一定得成为蚯蚓。这里面的蚯蚓的"蚓"是一个名词,但是在这里是作为一个动词,成为蚯蚓。
《孟子.滕文公下篇》中,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以盗跖之所筑与?仲子这个人,他住的这个房屋,是伯夷那样的廉洁之士给他盖的吗?还是盗跖那样的大道给他盖的呢?所食之粟,他吃的那个粟米。粟,就是小米去掉了壳,叫做素。它是比较精细一点的粮食。

是未可知也。"是"是代词,指代前面她住的地方吃的东西。这些都不可能详尽的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给他盖的?是什么样的人给他种的粮食?他难道都不吃吗?那么匡章是怎么应对的?匡章说,是何伤哉,"是"是代词,这,这有什么妨碍呢?我不需要看这个房子也不需要看谁给他种的粮食,

他自己亲自指的草鞋他的妻子纺的麻线,用他们自己直的草鞋和自己纺的麻线去交换得来的。易,是交换的意思,所以我们现在有个词叫交易。
孟子说仲子他们是齐国的世家贵族,她的哥哥戴,一年的粟米,有万钟这么多。可是陈仲子,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以,是一个动词,认为。认为他哥哥的路是不义的,那就不吃;认为他哥哥的这个房子也是不义的,就不住,。

辟,后来写作避,躲避他的哥哥远离他的母亲,住在於陵。

他日归。在上古时期,"他"字表示别。有一天,仲子回来了,回来以后遇见一件事,有人送给他的哥哥一只鹅,生鹅。在上古时期,"生"字表示还活着。陈仲子说,这个生鹅能干什么呢?意思是说不要吃它。
一天,仲子的母亲杀掉了这只鹅。"与之食之"。"之",两个代词。前一个代表仲子,后一个代表鹅。陈仲子和他的母亲正在吃这只鹅,这个时候他的哥哥从外面过来了。这个时候尴尬就出现,他哥哥还添了一把火。即使陈仲子吃的那么香。他哥哥说,这就是那个生鹅的肉。陈仲子的反应是极其剧烈,极其好笑的。他从吃饭的地方跑到外面去,然后哇哇哇哇的往外吐。

因为母亲的原因他就不吃;因为是妻子的原因他就吃。因为是哥哥的房子,他就不住;在於陵他就住。

这样的情况能够真正的做廉洁之士吗?难道熬成蚯蚓才能彻底贯彻他的这种廉洁的思想?否则的话都是一句空话。我们看到一个有高度道德洁癖的陈仲子形象。他不考虑社会分工的现实情况,一定会陷入孟子所评论的进退失据的状态。所以孟子一方面肯定了他理想主义的一面,一方面又论述了它不可能贯彻自己理想的原因。因为陈仲子不受不义之财不吃不义之食。